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4

1104.“地上的客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诠释启示录 #257

257.由于这本预言

257.由于这本预言书经常提到数字,没有人能知道这些数字所包含的事物的灵义,除非他知道这些具体数字都表示什么,事实上,圣言中的所有数字和所有名字一样,都表示属灵事物,还由于除了其它数字外,数字“七”也经常提到,所以我想在此说明,“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也表示完全和完整;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的,也表示完全和完整,因为完全和完整论及一个事物的量级,而所有人和所有事物论及量级。数字“七”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以西结书:

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点火烧军械,就是大盾小牌、弓箭、梃杖、枪矛,用它们来烧火,直烧七年。他们必埋葬歌革,洁净那地七个月。(以西结书39:9, 11, 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中一切事物的荒凉;“住以色列城邑的人”表示一切真理之良善;“点火”表示通过邪恶吞噬。“军械,就是大盾小牌、弓箭、梃杖、枪矛”是指属于教义的一切;“用它们来烧火,直烧七年”表示通过邪恶把它们全部完全吞噬。“歌革”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烧它们,洁净那地”表示把他们全部摧毁,彻底洁净他们的教会。

耶利米书:

他们的寡妇要比海沙还增多,我要给他们招来午间的荒废者,攻击少年人的母亲。生过七个的要衰弱无力,呼出自己的灵魂。(耶利米书15:8, 9)

要增多的“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并渴望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并渴望虚假的人;“少年人的母亲”表示教会;“午间的荒废者”表示该教会的荒废,无论他们可能多么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生过七个的要衰弱无力,呼出自己的灵魂”表示因被赋予圣言而被赋予一切真理的教会将要灭亡;因为“生过七个的”表示那些被赋予一切真理的人。这话尤其是针对犹太人说的。

同样,在撒母耳记上:

饥饿的,不再饥饿;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再饥饿的“饥饿的”是指那些渴望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不生育的,生了七个”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不知道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因而表示外邦人,一切事物都要赐给他们;“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表示那些拥有真理的人,这些真理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诗篇:

加七倍归还到我们邻舍的怀里。(诗篇79:12)

摩西五经:

犹太人要因他们的罪而受七倍惩罚。(利未记26:18, 21, 24, 28)

“七倍”在此表示完全。

路加福音:

倘若你的弟兄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一天七次转向你,说,我悔改了,你都要饶恕他。(路加福音17:4)

此处,倘若他七次回转,要饶恕七次表示每当他回转,都要饶恕,因而始终或任何时候都饶恕。但为免得彼得把这些话理解为七次,主向他解释了自己的意思,如马太福音所记载的:

彼得说,主啊,我弟兄若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多少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对他说,我不是对你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 22)

“七十个七次”表示始终,不用数算。诗篇:

我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164)

“一天七次”表示始终,或任何时候。

又:

耶和华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是在土炉中精练、炼净七次的银子。(诗篇12:6)

此处“银子”表示源于神性的真理;“炼净七次”表示彻底、完全洁净。

以赛亚书:

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日光”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必没有任何虚假,因而彻底、完全洁净。

马太福音:

污灵必另带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住在那里。(马太福音12:45; 路加福音11:26)

此处论述的是亵渎,要与这个污灵一起回来的“七个污灵”表示一切邪恶之虚假,因而对良善和真理的完全毁灭。

在但以理书,要经过巴比伦王的“七期”具有同样的含义:

他的心要改变,不再是人的;要给他一个兽心,七期要经过他。(但以理书4:16, 25, 32)

“巴比伦王”表示那些亵渎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人;“他的心要改变,不再是人的;要给他一个兽心”表示属灵事物,也就是真正人性的东西将在他身上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切恶魔般的东西;要经过他的“七期”表示亵渎,也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彻底毁灭。

由于“七”和“七次或七期”表示一切事物,也表示完全,所以以色列人被给予以下吩咐,出埃及记:

亚伦和他儿子的手要被充满七天。(出埃及记29:35)

又:

坛七天要分别成圣。(出埃及记29:37)

又:

亚伦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圣衣。(出埃及记29:30)

利未记:

亚伦和他儿子供祭司职分时,七天不可出会幕(利未记8:33, 34)

又:

要在坛角上行七次赎罪之礼。(利未记16:18, 19)

又:

要用油使坛七次成圣。(利未记8:11)

又:

要对着幔子弹血七次。(利未记4:16, 17)

又:

当亚伦进到施恩座前时,要用手指朝东弹血七次。(利未记16:12–15)

民数记:

要向会幕弹七次分离水。(民数记19:4)

利未记:

要在那大麻疯求洁净的人身上洒七次血。(利未记14:7, 8, 27, 38, 51)

出埃及记:

灯台要有七盏灯。(出埃及记25:32, 37; 37:18–25)

又:

要守节七天。(出埃及记34:18, 利未记23:4–9, 39–44; 申命记16:3, 4, 8)

以西结书:

这节的七日,每日要用公牛七只,公绵羊七只为燔祭。(以西结书45:23)

民数记:

巴兰筑了七座坛,献上七只公牛,七只公羊。(民数记23:1–7, 15–18, 29, 30)

利未记:

你要计算七个安息年,就是七次七年,然后七月使禧年的号角发声。(利未记25:8, 9)

从数字“七”的含义可以看出下面这些表示什么:

创造的七日。(创世记1章)

四千人因七个饼而得饱足,剩下的零碎装满了七个筐子。(马太福音15:34–38; 马可福音8:5–9)

由此清楚可知,以下这些表示什么,启示录:

七个教会。(启示录1:4, 11)

人子在中间的七个金灯台。(启示录1:13)

祂右手中的七星。(启示录1:16, 20)

神的七灵。(启示录3:1)

宝座前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

用七印封着的书卷。(启示录5:1)

被赐给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启示录8:2)

发出声音的七雷。(启示录10:3, 4)

掌管最后七灾的七位天使。(启示录16:1, 6)

盛满最后七灾的七碗。(启示录16:1; 21:9)

以及在圣言中,提到“七”的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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