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4

1104.“地上的客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诠释启示录 #240

240a.但“赤身的

240a.但“赤身的”表示那些因没有对良善的意愿而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赤身”和“裸体或露体”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下文将引用这些经文。这就是“赤身”和“裸体或露体”所表示的,因为“衣服”表示理解力的真理。没有真理的人也没有良善,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是通过真理产生的;没有真理,或不通过真理,就没有属灵良善;属灵良善就是仁爱。“赤身”和“裸体或露体”表示聪明和爱的缺乏,因而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和意愿的缺乏;还因为衣服遮盖身体和肉体,而“身体”和“肉体”表示良善,因此“衣服”表示遮盖良善的事物。

既有对真理的理解,也有对良善的理解;对真理的理解就是对那些属于信的事物的理解,对良善的理解就是对那些属于爱和仁的事物的理解。既有对真理的意愿,也有对良善的意愿;对真理的意愿存在于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中间,而对良善的意愿则存在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中间。后者因处于对主之爱,并从这爱处于对他们来说系对邻之仁的相爱,故拥有刻在他们心上的真理,从而遵行它们;从心里发出之物都是从对良善的意愿中出来的,“心”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这爱就是仁爱)的人拥有刻在记忆上,因而刻在理解力的心智上,而不是刻在心上的真理,从那里由情感发出之物就是对真理的意愿。正因如此,属灵天使不同于属天天使;在天堂,后者看上去是赤身的,而前者看上去穿着衣服。属天天使看上去赤身,是因为他们不需要保留真理的记忆,因而不需要由此而来的领悟它们的理解力,他们拥有刻在心上,也就是刻在爱和意愿上的真理,从那里看见它们。而属灵天使看上去穿着衣服,是因为他们拥有刻在记忆上,并从那里刻在理解力上的真理,刻在记忆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上的真理就对应于衣服;因此,他们看上去都照着他们的聪明而穿着衣服。天使如此穿衣,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7–182节)。由此可见,“赤身”在两种意义上表示什么,即在一种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而在另一种意义上表示那些因未处于真理而未处于良善的人。

240b.不过,从圣言中提到“赤身”和“露体(经上或译为露身、赤裸、赤体、下体、裸体等)”的经文能更好地看出这些事,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耶和华对先知说,解掉你腰间的麻布,脱下你脚上的鞋。他就这样作。然后,耶和华说,我仆人以赛亚怎样露身赤脚行走,照样,亚述王必将埃及的俘虏和古实被掳走的人群带走,无论老少,都露身赤脚,露出臀部,使埃及赤裸。(以赛亚书20:2–4)

没有人能看出这些话里所隐藏的关于教会和天堂的东西是什么,除非他知道它们的灵义;事实上,圣言的每个细节都包含属于教会和天堂的某种东西,因为圣言是属灵的;因此,要解释这段经文。此处“先知”表示教会的教义;“解掉他腰间的麻布”,或裸露腰部,表示揭露污秽的爱。先知通常所披的“麻布”在此是指遮盖的裤子或衣服,“腰”表示这些爱。“脱下他脚上的鞋”,或露出脚底,表示揭露自然界的肮脏事物。“亚述王必将埃及的俘虏和古实被掳走的人群带走”表示败坏的理性将利用知识和谬误证实邪恶和虚假。“老少”表示利用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露身赤脚”表示他们被剥夺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露出的臀部”表示自我之爱的邪恶,“埃及的赤裸”表示由此而来的虚假。由此清楚可知,此处论述了教会和天堂的哪些事物,即败坏的理性,也就是否认神,并将一切都归于自然界的理性,通过知识和谬误证实它自己,直到它被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在圣言中,“先知”表示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腰”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AC 3021, 4280, 5059节);“脚”表示属于人的属世事物,“脚底”表示终端的事物(AC 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鞋”表示就对它们的遮盖而言的这些事物(AC 1748, 2162, 4835, 6844节);“亚述王”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理性(AC 119, 1186节);“埃及”表示认识的能力,或属世人,或属世人的科学知识,也是好和坏两种意义上的(AC 1164—1165, 1186, 1462, 5700, 5702, 6015, 6651, 6679, 6683, 6692, 7296, 9340, 9391节);“古实”表示感官的谬误(AC 1163—1164, 1166节)。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看见你,我遮盖你的赤体,洗你,给你穿衣。你却仗着自己美貌,当起妓女,忘记了你幼年赤身露体的日子;你与埃及人、亚述人行淫。你增多你的淫乱,甚至直到迦勒底。你的裸体因你的淫行就露出来。因此,他们必用石头打死你,用剑把你砍碎,用火焚烧你的房屋。(以西结书16:6等)

此处论述的是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在这一章中,这些和其它许多说法都描述了教会在起初时是什么样,它背离良善和真理时变成什么样。“我从你旁边经过,看见你,我遮盖你的赤体,洗你,给你穿衣”这些话描述了当主建立教会时,该教会的品质,因而它在起初时的品质。“遮盖赤体”表示移除意愿的邪恶和理解力的虚假;“洗”表示从邪恶中洁净,“穿衣”表示在真理上教导。但下面的话描述了当教会背离良善和真理时,它的品质:“你仗着自己美貌”表示出于自我的聪明,教会以这种聪明为乐;“行淫”表示因此,它充满虚假;“与埃及人、亚述人行淫”表示通过知识和由此而来的理性事物所证实的歪曲;“增多淫乱,甚至直到迦勒底”表示甚至直到对真理的亵渎。由此清楚可知,“你的裸体因你的淫行就露出来”表示什么,即:教会因虚假和歪曲而被剥夺了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他们必用石头打死你”表示教会将因虚假而灭亡;“用剑把你砍碎”表示教会将因对真理的歪曲而彻底灭亡;“用火焚烧你的房屋”表示教会将因地狱之爱而完全灭亡,“房屋”表示属于人的一切事物,“火”表示地狱之爱。由此清楚可知,这些话所包含的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东西是什么,这种东西只能从灵义看出来。“洗”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参看《属天的奥秘》,3147, 10237, 10240, 10243节);“穿衣”表示在真理上教导(AC 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美貌”表示聪明(AC 3080, 4985, 5199节),在此表示出于自我的聪明。“行淫”表示充满虚假(参看AE 141节);“埃及”表示认识的能力或科学知识;“亚述”表示理性,如刚才所述。“迦勒底”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属天的奥秘》,1182, 1283, 1295, 1304, 1306–1308, 1321—1322, 1326节);“用石头打死”表示因虚假而灭亡(AC 5156, 7456, 8575, 8799节);“剑”表示与真理争战并摧毁它的虚假(AC 2799, 4499, 7102节);因此,“用剑砍碎”表示因对真理的歪曲而彻底灭亡。“火”表示地狱之爱(AC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节);“房屋”表示整个人,以及属于他的事物,因而属于他的理解力和意愿之物(AC 710, 2231, 2233, 2559, 3128, 3538, 4973, 5023, 6690, 7353, 7848, 7910, 7929, 9150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必用火焚烧你的房屋”表示什么。

何西阿书:

要跟你们的母亲争辩,叫她除掉淫像和奸淫态,免得我把她剥成赤体,使她如旷野,如干旱之地,因渴而死;我必不怜悯她的儿子,因为他们是淫乱之子。(何西阿书2:2–4)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陷入虚假和邪恶的教会;他们要与之争辩的“母亲”表示教会;“淫像和奸淫态”表示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使她如旷野,如干旱之地”表示剥夺良善和真理;“使她因渴而死”表示彻底缺乏真理;“我必不怜悯的她的儿子”表示其总体上的一切虚假,它们因此被称为“淫乱之子”。“母亲”表示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289, 2691, 2717, 3703, 4257, 5581, 8897节);“旷野”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没有良善的地方(2708, 4736, 7055节);“干旱之地”表示没有真理的地方,因为“水”表示信之真理(AC 2702, 3058, 5668, 8568, 10238节);“因渴而死”表示因缺乏真理而灭亡(AC 8568e节);“儿子”表示对真理的情感,以及总体上的真理(AC 2362, 3963, 6729, 6775, 6779, 9055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虚假的情感,以及总体上的虚假。由此可见“把她剥成赤体”表示什么,即表示教会将没有良善和真理。

耶利米哀歌:

耶路撒冷大大犯罪;所以素来尊敬她的,见她赤露就都藐视她。(耶利米哀歌1:8)

以西结书:

阿荷拉,就是撒玛利亚,与埃及人、亚述人行淫;这些人就露了她的下体,掳掠她的儿女,最后用剑杀了她;因此,我必将你交在你所恨恶的人手中,他们必以恨恶办你,夺取你一切劳碌得来的,留下你赤身露体。你淫乱的下体都被显露。(以西结书23:4, 8–10, 18, 28, 29)

本章论述的主题是被称为阿荷拉的撒玛利亚,和被称为阿荷利巴的耶路撒冷,两者都表示教会。以色列人所在的“撒玛利亚”表示没有真理,只有虚假的教会,“耶路撒冷”表示没有良善,只有邪恶的教会。前面则解释了“与埃及人、亚述人行淫”,“用剑杀她的儿女”表示什么。由此清楚可知,“留下她赤身露体”表示没有良善和真理。

以赛亚书:

主必使锡安的女儿头顶长秃疮,耶和华又使她们臀部赤露。(以赛亚书3:17)

“锡安的女儿”表示属天教会和该教会的事物,但在此表示败坏的这教会。“长秃疮的头顶”表示它必被剥夺的聪明;“赤露的臀部”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爱。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尽是谎言,充满劫掠,都因她多有淫行。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脸上;使列族看见你的赤体,使列国观看你的羞耻。(那鸿书3:1, 4, 5)

“流人血的城”表示向仁之良善施暴的虚假的教义。

哈巴谷书:

让同伴喝酒,又使他喝醉,好看见他们裸体的,有祸了。你也喝吧,叫你的阳皮显露出来。(哈巴谷书2:15, 16)

“让同伴喝酒,使他喝醉”表示使人如此充满虚假,以致他看不见真理;“看见裸体”表示使理解力的虚假和意愿的邪恶出现;“叫阳皮显露出来”表示使污秽的爱出现。“喝”是指在真理上被教导(参看《属天的奥秘》,3069, 3772, 4017—4018, 8562, 9412节),因此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充满虚假;“喝醉”表示因虚假而变得疯狂,从而看不见真理(AC 1072节);“阳皮”表示肉体和尘世的爱(AC 4462, 7045节)。由此可见以下事实表示什么:

挪亚喝了酒,喝醉了,就在帐棚中间裸露着;含嘲笑他父亲的赤身,而闪和雅弗却遮盖父亲的赤身,背着脸,不看父亲的赤身。(创世记9:21–23)

《属天的奥秘》解释了这些事,可参看论述它们的地方。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儿哪,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此处“喝醉,以致露体”与前面所表相同。至于“以东”所表示的人具体是谁,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322, 8314节)。以赛亚书:

巴比伦和迦勒底的女儿啊,坐在地上吧。要拿磨磨面,揭去帕子,露现大腿,趟过江河。你的裸体必被露出,你的羞辱必被看见。(以赛亚书47:1–3)

“巴比伦和迦勒底的女儿”表示那些亵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磨面”表示歪曲真理;“揭去帕子,露现大腿”表示被剥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趟过江河”和“露出她的裸体”所表相同。

240c.由于“赤身(经上或译为露身、赤裸、赤体、下体、裸体等)”表示剥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所以经上吩咐:

亚伦和他儿子上坛不可用台阶,免得他们的裸体在上头露出来。(出埃及记20:26)

又:

要给他们作亚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皮肉,当进入会幕,就近坛的时候,这些要在他们身上,否则他们就要担当罪孽而死。(出埃及记28:42, 43)

由此清楚可知,本章接下来的话,即“我劝你向我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什么;以及下面启示录这本书的经文表示什么:

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他的羞耻被看见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此外,在圣言中,“赤身(经上或译为露身、赤裸、赤体、下体、裸体等)”也表示那些因不知道真理而未处于真理,因而未处于良善,却又渴望它们的人。那些在教会之内教导的人当陷入虚假时就是这种情况,而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从而不知道真理,因而对主一无所知的人也是这种情况。以下经文就描述了这些人,以赛亚书:

我所拣选的禁食,不是要把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就给他遮身吗?(以赛亚书58:6, 7)

以西结书:

他将食物给饥饿的人,用衣服遮盖赤身的人。(以西结书18:7)

马太福音:

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马太福音25:43)

“用衣服遮盖”和“穿”表示在真理上教导。“衣服”是指真理(参看AE 195c节);“赤身”也表示纯真的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165, 8375, 9960节;《天堂与地狱》,179—180, 2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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