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239a.“瞎眼、赤身的”表示他们缺乏对真理的理解,缺乏对良善的理解和意愿。这从“瞎眼”和“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瞎眼的”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下文很快就会解释这一点;“赤身的”是指那些缺乏对良善的意愿,因而缺乏对良善的理解之人,下文很快也会解释这一点。那些持守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人缺乏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即:唯信,或无仁之信,完全住在记忆中,丝毫不住在理解力中;因此,那些将理解力从信的事物中移除的人说,必须相信这些事物,而理解力却与它们毫不相干;因此,他们能说凡他们所愿意的任何话,即便是最虚假的,只要他们知道如何从圣言的字义引用证明它的东西,而他们对圣言的灵义一无所知。这谎言里面就隐藏着某种类似人人都要将其言论所挂靠到的教皇法令的东西,从而说服人们相信,他们知道并看见一切,而事实上,他们什么都没有看见。因此,那些看不见,也就是不理解自己所信的东西之人就是“瞎眼的”。这样的后果就是,他们不能通过属于信的事物完善生活;因为理解力是进入人生活的途径;人无法通过其它途径变得属灵。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用理解力来看见真理,从而接受它们;他们不接受他们没有用理解力来看到的东西;若有人对他们说,他们必须有信,尽管他们没有看见,也不理解,他们就会转身离开,说:“这怎么可能?我相信我看见或理解的东西;但我不能相信我没有看见,也不理解的东西;这些东西有可能是摧毁属灵生命的虚假。”
那些持守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人缺乏对良善的理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即:他们完全不知道对邻舍之仁,因而完全不知道良善;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来自仁爱,没有仁爱的良善是不存在的;因此,那些将信与仁分离,声称仁无助于救恩,唯信得救的人完全不知道良善是什么,因为他们不知道仁爱是什么,尽管属灵良善及其被称为仁爱的情感是人的属灵生命,没有属灵生命,就没有信。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处于唯信的人缺乏对良善的理解。这是他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的结果,因为当他们声称,当有信时,自己就变得公义,或称义了;他们对称义的理解是,他们不会因他们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而受到谴责或被定罪,因为他们已经与神和解了;因此,他们相信,恶人和善人一样可以得救,只要他们接受信,哪怕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接受,因为这一点是从与他们的原则的联系中推论出来的。该教义的秘密就在于,他们说的是由唯独对圣子所促成的父神的和解的信产生,而不是由人生活的任何东西,或由他的仁爱情感产生的称义的渐进步骤;他们将这信称为信心或倚靠、得救之信本身。他们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属灵的生命。在他们所声称的信心中,从内在所感知到,或出现的东西没有源于属灵情感的任何东西在里面,只有源于对逃脱诅咒的喜乐的属世思维的东西在里面。
此外,那些对仁之良善一无所知的人没有对良善的意愿,那些对这种良善一无所知的人对邪恶也一无所知,因为良善揭示邪恶;因此,这些人既不能检查自己,也不能看见自己的邪恶,从而避开并弃绝它们。因此,他们放松对自己的思维和意愿的一切约束,只出于害怕法律,以及名声、荣誉、利益和生命的丧失而注意避免作恶。这就是为何当这些人变成灵人,这些惧怕被除去时,他们就与魔鬼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像魔鬼那样思考和意愿,因为他们在世上就是如此思考的;事实上,正是人里面的灵在思考。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不是这种情况。
再者,那些相信自己唯信称义的人以为他们被神引导,因而他们所行的是良善。他们说,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否则,良善就是寻求功德的。他们不知道,人那一方应该有接受,而这种接受是不可能的,除非人留意自己的思维和意图,因而留意自己的行为,然后停止邪恶,实行良善;当他关注他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并照之生活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除非人如此行,否则他这一方就没有接受,因而没有改造;在这种情况下,主在圣言中的一切戒律有什么用呢?人能这样做,这一点也是靠着主,因为每个人都从主的神性同在,以及祂被接受的渴望中获得这种能力。总之,除非人以其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或也可说,以其信和爱来接受,否则就没有他那一方的接受,因而没有与主的结合。每个人都有可能知道,主不断与良善同在,渴望被接受,但当对思维的一切约束都被丢弃时,祂无法流入;只有当来自欲望的思维和意图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约束时,祂才能流入。
主不断与良善同在,渴望被接受,祂自己以本章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开门”是指人这一方的接受,如刚才所述。主在圣言的别处也教导了这一点,如约翰福音:
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3, 24)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23)
马可福音:
那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又领受,并且结实。(马可福音4:20)
正是人那一方的接受使他与主结合,从而把他变成属灵的,所以当主说这些话时,祂喊着说:
有耳可听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3:9; 马可福音4:9; 路加福音8:8)
239b.“瞎眼的”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赤身的”表示那些因没有对良善的意愿而缺乏对良善的理解之人,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想在此引用其中一些经文,从中可以看出圣言内在是属灵的,而在字面上是属世的;因此,属世的圣言字义拥有一个珍藏在它里面的灵义。“瞎眼的或瞎子”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这段经文论述的是教会的恢复或重建;“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的聋子”表示那些愿意服从真理,因而过一种良善生活,但因没有圣言而不能的人;“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的瞎子”表示那些因无知而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那时他们必理解。显然,所指的并不是字面上的聋子和瞎子。
同一先知书: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以赛亚书35:4–6)
这些话论及主的降临,说明那时,那些信祂的人将得救。“瞎子的眼必打开”表示那时,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将理解;“聋子的耳必开通”表示那时,那些没有对良善的感知和意愿的人将在良善上服从和生活。故经上说:“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旷野”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没有良善的地方,“水”表示真理,“河”表示源于真理的聪明。
又:
我必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这些话也论及主和祂在外邦人当中的教会的建立。“祂必开瞎子的眼”表示那时,那些以前处于无知的人将理解真理;“祂必领被囚的出监狱”表示他们将从无知和虚假中被领出来。“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表示神性本身将取得一个人身。
又: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领他们走不知道的路;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此处“瞎子”也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任何理解的人;他们被引到不知道的道和路上表示他们将要接受的真理之真理和良善;“我要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表示对无知的虚假的驱散,以及光照。
又:
我必领你的种从东方来,又从西方招聚你;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要拘留!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创造的,是我所形成、所作成的。你要将有眼而瞎的民带出来,有耳而聋的带出来。(以赛亚书43:5–8)
这些话也论及主在外邦人或列族当中的教会的建立;“从东、西、北、南领种来”表示所有人,无论他们属哪个宗教;因为“东”和“西”表示爱之良善清晰和模糊的地方;“北”和“南”表示信之真理处于模糊和光明的地方。此处所指的是那些由于无知而处于模糊的人,因为经上说:“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那些接受真理的人被称为“众子”,那些接受良善的人被称为“众女”;“从远方”和“从地极”表示那些离教会的真理和良善遥远的人。“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创造的,是我所形成、所作成的”表示所有承认主的人都将被主接受和改造。他们就是此处“有眼而瞎的,有耳而聋的”所表示的人。
又:
我们指望光,看哪,却是黑暗;我们在幽暗中行走,我们摸索墙壁,好像瞎子;我们摸索如同无目之人;我们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当中,像死人一般。(以赛亚书59:9, 10)
此处“瞎子”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黑暗”和“幽暗”表示虚假;“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是指因虚假而犯错或迷失,尽管他们可以处在来自圣言的光中。
又: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他们是不知道,不知道明白的牧人。(以赛亚书56:10, 11)
此处“瞎眼的”也表示那些不理解真理的人,尽管他们拥有圣言;“瞎眼的”明显表示这些人,因为经上说:“他们不知道,不知道明白。”
耶利米书:
我必将他们从北方之地领来;他们当中有瞎子,瘸子;他们要哭泣而来,我要以恳求领他们;我把他们引到平直路上的水泉旁。(耶利米书31:8, 9)
“北方之地”是指无知的虚假盛行的地方;那些处于虚假的人被称为“瞎子”;“我把他们引到平直路上的水泉旁”表示他们被引入真理。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在锡安使火着起,吞灭了锡安的根基,这都因她先知的罪和她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他们被血玷污;以致不能摸的东西,他们竟用衣服来摸。(耶利米哀歌4:11, 13, 14)
此处“锡安”是指教会;“吞灭她根基的火”是指将要驱散一切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自我之爱;“先知的罪和祭司的罪孽”是指那些教导真理和良善之人的败坏;“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表示他们将因此不明白任何真理。玷污他们的“血”是指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和对圣言中的良善的玷污;“以致不能摸的东西,他们竟用衣服来摸”表示通过邪恶和虚假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亵渎。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疯狂击打骑马的;我要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聪明人。这清楚表明“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和“以疯狂击打骑马的”表示什么。“马”表示理解力(参看小册子《白马》,1–6节)。
诗篇:
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诗篇146:7, 8)
那些处于虚假,并渴望从它们当中被释放的人被称为“被囚的”;“瞎子”是指那些因此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之人;“开他们的眼”是指使他们理解。
约翰福音:
以赛亚说,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39, 40)
“瞎了眼,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明显表示不理解真理。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为审判来到这世界,叫看不见的,可以看见;看得见的,反而成为瞎子。他们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看得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39–41)
“看不见的”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因没有圣言而不知道真理的人,因而表示外邦人;但“看得见的”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拥有圣言的人,因而表示犹太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他们“反而成为瞎子”;但论到前者,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经上之所以说“他们的罪还在”,是因为他们说,他们不是瞎眼的,而是看得见;原因在于,他们虽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却不愿看见并承认真理,因而也不愿看见并承认主。这就是为何主称犹太人当中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为领瞎子的瞎子(马太福音15:14; 路加福音6:39);以及瞎眼领路的,愚蠢瞎眼的(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约翰福音:
耶稣看见一个生来瞎眼的人。耶稣对门徒说,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耶稣说了这话,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把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于是他去一洗,回来就看见了。(约翰福音9:1, 5–7)
没有人能明白为何主如此行,除非他知道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就内义或灵义而言,“生来瞎眼的人”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之外,因而无法知道关于主的任何事,或从圣言被教导的人。主用地上的唾沫所和的“泥”表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改造;“地”是指圣言所在的教会;“泥”是指形成的终端神性;“把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是指由此赋予对真理的理解;“西罗亚池子”也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在那里“洗”是指从虚假和邪恶中得以洁净。这就是这段经文所表示的,迄今为止,这一点一直是隐藏的。“地”表示教会(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66, 10570节);“泥”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因而表示形成的良善(AC 1300, 6669节);“西罗亚池子”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以赛亚书8:6);耶路撒冷的池子一般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以赛亚书22:9, 11)。
马可福音:
耶稣来到伯赛大,他们带一个瞎子来,求耶稣摸他。耶稣手拉着瞎子,领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问他看见什么没有。他往上一看,说,我看见人,好像树木在行走。随后耶稣又按手在他眼睛上,叫他往上看;那时他就复原了,样样都看得清楚了。(马可福音8:22–27)
至于这些话涉及什么,这一点只能从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得知;人若不理解这一切,就只能看见所做的这些事,并且对此的思维或许是纯属世的;但主在世上所说的一切话、所做的一切事都包含按顺序从最高到终端、因而完全的属灵事物,一切神迹和对它们的描述也是如此。主所恢复看见的瞎子表示属灵的瞎子,就是那些不知道和理解真理的人。此处提到的瞎子之所以被领到村外,是因为“伯赛大”表示诅咒,因不接受主;“吐唾沫在他眼睛上”和前面提到的“用唾沫和泥”具有类似含义;后来主摸他的眼睛表示主从神性光照他;正因如此,瞎子刚开始看见人,好像树木在行走;这句话表示凭字义而对真理的一般和模糊的感知;“树”也表示知识,“行走”表示生活。“主摸了他之后,他样样都看得清楚了”表示从主被教导和光照之后,他理解了真理;这种含义就包含在这些话中,并被天使感知到。“伯赛大”这个村或镇表示诅咒,因不接受主,这一点从马太福音(11:21)和路加福音(10:13)清楚看出来;“摸”表示传递和转移,但在此表示光照,因为被摸的,是眼睛(参看AE 79节)。“树”表示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2722, 2972, 7692节);“行走”表示生活(AC 519, 1794, 8417, 8420节; AE 97节)。
239c.此外,主所治愈的一切“瞎子”都表示那些处于无知,却接受主,并通过圣言被祂光照的人;一般来说,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也就是属灵事物;因此,祂的神迹是神性,因为正是神性从最初行动,并将这些事物呈现在终端。由此清楚可知,主所治愈的“瞎子”表示什么(关于他们,参看马太福音9:27–31; 12:22;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10:46–52; 路加福音7:21-33; 18:35–43)。
由于“瞎子”表示那些没有真理的知识,从而不理解真理的人,所以在赋予以色列人的法律和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在亚伦或利未人的子孙中,凡瞎眼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也就是献祭。(利未记21:18)
利未记:
瞎眼的都不可献上。(利未记22:22; 申命记15:21)
又:
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
申命记: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申命记27:18)
之所以制定这些律法,是因为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其中的一切事物或仪式都代表属灵事物,它们对应于这些属灵事物。因此,下面的诅咒也是向那些不守诫命的人宣告的,摩西五经:
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神的声音,不谨守遵行祂的一切诫命,耶和华必用癫狂,瞎眼和内心的惊愕击打你;你必在午间摸索,好像瞎子在幽暗中摸索一样。(申命记28:15, 28, 29)
这些话也表示那些不通过遵行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那些事而听从主的声音之人必受到属灵的瞎眼和惊愕的击打。属灵的眼瞎和属灵的内心惊愕是指没有对真理的理解、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午间摸索”是指在教会,就是真理之光通过圣言被赐下的地方,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午间”表示真理在光中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9642节;《天堂与地狱》,148—149, 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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