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4

1104.“地上的客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诠释启示录 #186

186a.“你有一个

186a.“你有一个名,就是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表示他们思维的品质,他们自以为是活的,因为他们过着一种道德的生活,然而他们却是死的。这从“名”、“活的”和“死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状态的品质(对此,参看AE 148节);“活的”是指拥有属灵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死的”是指没有属灵生命,只有没有属灵生命的道德生命。这种生命是“死的”,因为在圣言中,“生命”表示人里面天堂的生命,这生命在圣言中也被称为“永生”;而“死”被称为地狱的生命,这生命在圣言中被称为“死亡”,因为它是对天堂生命的剥夺。因此,“你有一个名,就是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在此表示自以为拥有属灵生命,因而得救了,因为他们过着一种道德生活,然而在灵性上却是死的。但至于该如何理解这句话,这从前面(AE 182节)对每种生命或生活,即属灵生活和道德生活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爱自己和爱世界的生活,而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爱神和爱邻的生活;这后一种生活就是天堂的生活,而前一种生活就是那被称为属灵死亡的。一旦明白了这句话(参看AE 182节),就能知道“是活的,其实是死的”表示什么。

“活着”或“活的”表示人里面的属灵生命,“死的”表示对该生命的剥夺和诅咒,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我从中引用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我何时对恶人说,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不告诉恶人而警戒他离开他的恶道,好叫他可以活过来,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倘若你警戒恶人,他仍不回转离开他的恶,也不离开他的恶道,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救了自己的灵魂;再者,倘若你警戒义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以西结书3: 18-21)

此处“他必要死”表示在永死中灭亡,这是诅咒,因为这话是指着恶人说的;“他必存活”是指享受永生,这是得救,因为这话是指悔改的人和义人说的。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我民中亵渎我,对听谎言的民说谎,杀死不该死的灵魂,救活不该活的灵魂。(以西结书13:1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对真理的歪曲,由“你们在我民中亵渎我,对听谎言的民说谎”来表示。此处“谎言”表示虚假和被歪曲的东西。“杀死不该死的灵魂”是指剥夺他们那来自真理的生命;“救活不该活的灵魂”是指说服他们相信永生来自虚假。从前一节明显看出,“救活”在此表示这一点。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要救他们的灵魂脱离死亡,并使他们在饥荒中存活。(诗篇33:18, 19)

又:

你救我的灵魂脱离死亡,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耶利米书:

看哪,我将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摆在你们面前。(耶利米书21:8)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翰福音5:24)

很明显,在这些经文中,“死”表示诅咒,“生”表示得救。

“死”因是指诅咒,故也指地狱;因此,地狱在圣言中被称为“死亡”,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地狱不能称谢你,死亡不能颂扬你;下坑的人也不能盼望你的真理。只有活人,活人必称谢你。(以赛亚书38:18, 19)

同一先知书:

我们与死亡立约,我们在地狱那里作了异象。(以赛亚书28:15)

何西阿书: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作你的灾害!地狱哪,我要作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诗篇:

在死地无人记念你,在地狱有谁称谢你?(诗篇6:5)

又: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地狱的绳索缠绕我。(诗篇18:4, 5)

又:

他们如同羊群躺卧地狱;死亡必喂养他们。(诗篇49:14)

又:

耶和华啊,你曾把我的灵魂从地狱救上来;使我存活。(诗篇30:3)

启示录:

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启示录6:8)

又:

死亡和地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4)

186b.由于“死亡”表示诅咒,所以在以下经文中,它的含义是显而易见的,以赛亚书:

祂必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所有脸上的眼泪。(以赛亚书25:8)

同一先知书:

他将恶人交与坟墓,将富人交与死亡。(以赛亚书53:9)

诗篇:

耶和华啊,你是从死门把我提升起来的。(诗篇9:13)

又:

你必不怕白日飞的箭,也不怕午间荒废的死亡。(诗篇91:5, 6)

约翰福音:

人若遵守我的话,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51)

启示录: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又:

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启示录8:11)

又:

第二位天使把碗倒在海里,海就变成血,好像死人的血,因而海中的一切灵魂都死了。(启示录16:3)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死亡或死”表示什么,即表示那些缺乏天堂生命,因而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在以下经文中,所表示的也是这些,如诗篇: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人的物。(诗篇106:28)

又:

他使我坐在黑暗中,像死了许久的人一样。(诗篇143:3)

马太福音:

又有一个门徒说,主啊,容我先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说,跟从我,让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吧。(马太福音8:21, 22)

由于“死”的这种含义,亚伦的子孙禁止摸任何死尸(利未记21:2, 3, 11);祭司和利未人也是如此(以西结书44:25);拿细耳人同样如此(民数记6:6, 7);以色列人中凡摸了死人的,必须用除污秽的人洁净(民数记19:11–22)。

186c.由于“死”表示诅咒和地狱,所以另一方面,“生”表示得救和天堂;如在以下文经文,马太福音:

引到生命的,那门是窄的,路是狭隘的。(马太福音7:14)

同一福音书:

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18:9)

又:

你若要进入生命,就当遵守诫命。(马太福音19:17)

约翰福音:

他们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约翰福音5:29)

正因如此,得救被称为“永生”(如马太福音19:16, 29; 25:46; 马太福音10:30, 31; 路加福音10:25; 18:18, 30; 约翰福音3:14–16, 36; 17:2, 3;其它地方)。由于同样的原因,天堂被称为“活人之地”,如诗篇:

耶和华啊,你是我的避难所;在活人之地,是我的分。(诗篇142:5)

又:

使你看见耶和华在活之人地的美善。(诗篇27:13)

又:

列民哪,你们当祝福我们的神,把我们的灵魂安置在活人中间。(诗篇66:8, 9)

唯独主在自己里头有生命,每个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主在以下经文中亲自教导了这一点,约翰福音:

父怎样叫死人复活,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1, 26)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约翰福音11:25, 26)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我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33, 35, 47, 48)

正因如此,经上说主是“活着的”和“永生的那一位”(启示录4:9, 10; 5:14; 7:2; 10:6)

在先知书的许多经文中,同样的话论及耶和华。

主是生命,故所有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主也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36)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我又赐给他们永生。(约翰福音10:10, 28)

又:

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约翰福音11:25, 26)

又:

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40)

“生命”表示主,因而表示得救和天堂,是因为生命的全部都来自唯一的源泉,生命的唯一源泉是主,而天使和世人都只是从祂接受生命的形式。从主发出,并充满天堂和世界的生命本身是祂的爱之生命,在天堂显为光;这光因是生命,故光照天使的心智,并赐予他们聪明和智慧。正因如此,主不仅自称“生命”,还自称“光”;如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4–12)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诗篇:

耶和华啊,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篇36:9)

光作为来自天堂里的主的生命,在那里被称为神性真理,因为它在那些在天堂里的人的心智中发光,因而在他们眼前发光。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光”表示神性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主自己被称为“光”。不过,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一书的阐述和说明看得更明显。

主之所以是生命全部的源头,或生命的全部都来自主,是因为祂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的光是神性真理,它的热是神性良善;这两者都是生命;天堂和世界上的一切生命都来自这个源头。流入自然界,并赋予它生命的属灵之物并不来自其它源头;但它照着接受赋予生命(对此,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5–125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主自称“生命”,又为何经上说那些从主接受光,也就是神性真理的人得着生命,又说那些不接受它的人不会存活,而是死的。生命的源泉只有一个,主就是那源泉(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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