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4

1104.“地上的客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诠释启示录 #122

122.“看哪,魔鬼

122.“看哪,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将试图剥夺他们来自圣言的一切真理。这从“下在监里”和“魔鬼”的含义清楚可知:“下在监里”当论及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时,是指努力并着手,或试图剥夺他们来自圣言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魔鬼”是指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地狱(参看AE 120节)。“下在监里”当论及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时,是指努力并着手,或试图剥夺他们来自圣言的真理,是因为当虚假闯进来时,真理可以说在监狱里,或被关押;只要虚假在心智的视野之下,真理就无法被看见,更无法获得自由。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也就是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的人,每当不理解圣言,然而又想理解时,就被关在这样的监狱;当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在属世人中掌权时,关押他们的虚假就从地狱上来进入属世人,因为这些快乐是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源头(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

这就是“被魔鬼下在监里”在灵义上所表示的;因为魔鬼就是地狱,一切邪恶都从地狱发出;地狱的流注进入属世人,不进入属灵人;因此,魔鬼影响所有处于这些爱之快乐的人,并使他们服从于他自己,把他们变成他的同伙;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因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处于邪恶,因而处于虚假(参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这些爱的快乐变成相对应的事物,其性质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85–490节)。圣言描述了被魔鬼下在监里,那里说,犹太人和恶人会迫害主的门徒,辱骂并杀害他们。因为“主的门徒”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主的门徒因表示这些人,所以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也就是圣言的灵义本身上,也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本身。主的十二个门徒表示总体上信和爱的一切,因而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天堂里的圣言是根据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来理解的(参看AE 99—100节)。

当一个人知道“主的门徒”表示所有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本身;如前所述,他们被魔鬼下在监里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努力剥夺他们的真理,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虚假对真理的关押或监禁时,他就能明白以下经文在每种意义上表示什么,路加福音:

人要下手拿住你们,迫害你们,为我的名把你们交给会堂和监牢。(路加福音21:12)

“为主的名”表示为来自祂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参看AE 102节)。马太福音:

那时,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必为我的名被恨恶。(马太福音24:9, 11)

又:

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和会堂,为我鞭打你们。(马太福音10:17, 18; 马可福音13:9)

又:

看哪,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其中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马太福音23:34)

又:

有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租给园户。收果子的季节近了,就打发仆人到园户那里去收果子。 园工却拿住他的仆人,打了一个,杀了一个,用石头打死一个。主人又打发别的仆人去,园户还是照样对待他们。最后他打发自己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不料,园户看见他儿子,就彼此说,这是继承人;来,我们杀了他,占他的产业。于是他们拿住他,把他扔出葡萄园外,杀了。(马太福音21:33–44)

路加福音:

神的智慧说,我要差遣先知和使徒到他们那里去,其中有的他们要杀害和迫害。(路加福音11:49)

在圣言中,“先知”表示那些教导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使徒”具有类似含义(参看AE 100节)。马太福音: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迫害你们,说各样坏话错误地攻击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迫害他们。(马太福音5:10–12)

路加福音:

人为人子恨恶你们,隔绝你们,辱骂你们,弃掉你们的名,以为是恶,你们就有福了;因为他们的祖宗也是这样对待先知的。(路加福音6:22, 23)

主对门徒说的这些话的含义与此类似,即祂劝他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祂;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马可福音8:34)

“否认自己”就是弃绝来自自我或自我生命的虚假。路加福音:

凡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7)

马可福音:

耶稣对富有的年轻人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来背起十字架跟从我。(马可福音10:21)

这句话在灵义上表示他要弃绝犹太教义的虚假,接受来自主的真理教义,并承受来自虚假的攻击和试探。因此,那些以为想跟从主的人就要卖掉自己的财物,受十字架的苦之人受骗了。由于主是神性真理本身,这神性真理在约翰福音(1:1–3, 14)被称为“圣言”,所以主让自己被鞭打并钉十字架表示犹太人就是如此对待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福音书关于主的受难所讲述的一切都涉及并表示犹太人如此对待神性真理(参看AE 83节);因此,主说:

你们要记得我的话,他们若迫害了我,也会迫害你们。(约翰福音15:20)

犹太人特别由将要把主的门徒下在监里的“魔鬼”来表示,根据前面(AE 119—120节)所引用的内容,所指的是总体上所有“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但会堂”的人,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们不明白我的讲论,是因为你们不能听我的话。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欲望,你们愿意行。他从起初就是杀人的,不站在真理上,因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者的父。(约翰福音8:43, 44)

“他们的父从起初就是杀人的”、“他里面没有真理,但有谎言”表示他们从起初就反对真理,并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因为“杀人的”是指摧毁教会真理的人,“父”表示那些以前的人。关于犹太民族的性质或品质以前是什么样,如今是什么样,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关在监里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参看《属天的奥秘》,4958, 5096节);被关在监里表示被拘留,并与真理分离(AC 5037—5038, 5083, 5086, 5096节);也表示被试探(AC 5037—5038节)。

犹太人之所以具有此处所描述的性质,是因为他们比其他任何民族都更受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影响;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在阅读圣言时,会将圣言的一切都应用于自己的爱;犹太人尤其如此,因为经上如此频繁地提到他们。处于这些爱的其他人也一样,因为掌权或占主导地位的爱将阅读之人的心智转向那些只支持它的事物。事实上,爱就像一团火,这火点亮支持它的事物;而其余的事物要么被忽略,仿佛没有被看到,要么通过曲解被拉到一边,从而被歪曲。前者和后者都会侵扰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并由将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下在监里”的魔鬼来表示;事实上,来自灵界的一切虚假都从他们流入那些渴望真理的人,并把他们仿佛关在监狱里。主所论到的人所表相同:

我在监里,你们不来探望我。(马太福音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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