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3

1103.“地上的列

1103.“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表示对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的一切事物的歪曲。这可从前面对这些话的解释(参看AE 1034节)清楚可知。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三位一体教义当被阅读时,会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即:神为一,这个概念如此模糊,以至于无法消除三神观,这一点可从这一事实清楚看出来:该教义通过一体而使三位神成为一位神,说“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后来说:“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说这句话是为了消除三神观,但对理解力产生的唯一效果是导致它以为有三个位格,尽管它们都有一个神性本质。此处的神性本质是指神;然而,本质,就像也被提到的神性、威严和荣耀一样,是某种述语,而神作为一个位格,是主体。因此,说本质是神,就等于说某种述语是主体。但本质不是神,而是属于神;同样,威严和荣耀不是神,而是属于神,就像述语不是主体,而是属于主体一样。这清楚表明,作为三个位格的三神观并没有以这种方式被消除。这一点可通过对比来说明。一个王国有三个权力相等的统治者,每一个都被称为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王是指权力和威严,那么即便下命令说,他们都可以被称为和宣布为王,但称他们为一位王仍是不容易的。由于当提到一个王时,所指的是一个人,所以即便下命令,三个王被视为一个王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如果他们对你说“向我们自由地说出你的想法”,你肯定会说,诸位王,诸位陛下。如果你回答说,既然我被命令如此说,我也如此思想,那么你就被骗了,因为你要么在伪装,要么在强迫自己,如果你在强迫自己,那么你的思维就不是自由的,而是粘附于你的言语。

亚他那修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对前面这些话的解释如下:“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只能理解为,承认三位神和主是可以的,但提说三神和主是不可以的,或要思想,但不能说有三位神和主,因为这违背基督信仰;同样,因有三个位格而承认和思想三位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是可以的,但提说三位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是不可以的,只能提说一位。亚他那修补充上述这些话,是因为任何人,甚至连他自己都不能持有不同的想法。然而,每个人都能说不同的话,并且也应该如此说,因为基督教的教导,也就是圣言的教导是这样:没有三位神,而是只有一位神。此外,被归于每个位格作为其特定属性的属性或功能,也就是说,被归于父的创造,被归于子的救赎,被归于圣灵的光照,因此不是三个位格中的同一个;然而,这些功能或属性却进入神性本质,因为创造是神性,救赎是神性,光照是神性。

此外,凡想将三神观改变为一神观的人,谁会认为要“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谁能通过超越理解的形而上学做到这一点呢?简单人完全不能这样做,而有学问的人匆匆忙忙跳过这个主题,对自己说,这是我对神的教义和信仰;除了有三个位格和一位神之外,他们没有通过任何模糊的观念将任何东西保留在记忆中,或保留在来自记忆的观念或思维中;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从三位神中制造出一位神,但只有当他说话和写作时,才能制造出来,因为当他思考时,只能想到三位,只有出于三位的同等才能想到一位;而许多人甚至不能出于这种同等想到一位。但我的读者,请听我说,不要对自己说,所说反对普遍接受的关于三位一体神的信仰的这些话太过于严厉,或过于大胆,因为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你会看到,只要承认或相信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这一个位格里面,不承认或相信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信经》的一切细节都与真理一致。


诠释启示录 #66

66.启1:14.“

66.启1:14.“祂的头与发皆白”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这从“头”、“发”和“白”的含义清楚可知:“头”当指向这些话所论及的主时,是指初端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也会提到;“发”是指终端的神性,对此,稍后我们也会提到;“白”是指洁净之物。“白”和“亮白”表示洁净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301, 3993, 4007, 5319节)。“头”论及主时是指初端的神性,因为头是人的最高部位,人的初端事物都在头里面,这些事物产生了在身体中占据一席之地的一切事物。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在头里面,与人的更远事物或更外在生命,如言语和一切行为有关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理解力和意愿,如同从它们的初端流出。但“发”论及主时,表示终端的神性,因为发是终端事物,从人的最外在部位长出来,而初端事物就终止于它们;因此,当“头”与“发”一起被提及时,所表示的是初端和终端。

凡知道“头”在属灵事物上也表示初端,“发”表示终端,初端和终端表示一切事物(如前所示,AE 41节)的人,都能在提到“头”和“发”的地方知道内义的许多奥秘。如拿细耳人不可剃头发,因为如经上所说的,这是神在他头上的拿细耳人身份,当日子满了时,他就要剃头,并将它分别为圣(民数记6:1–21);参孙的力量也在他的头发中,当头发被剃去时,他就变得软弱无力,当头发又长起来时,他的力量就恢复了(士师记16:13-31);四十二个童子被熊撕裂,因为他们嘲笑以利亚,称他为秃头(列王纪下2:23–24);以利亚身穿毛衣(列王纪下1:8);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马可福音1:6);此外,“头”、“发”、“胡须”和“秃头”表示什么,可参看圣言中提到它们的地方。

一个拿细耳人不可剃发,因为如经上所说的,这是神在他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当日子满了时,他就剃头,并将其分别为圣;其原因在于,拿细耳人代表在初端和终端的主,祂在终端的神性就是祂的神性人身,祂甚至在肉和骨方面,就是终端也使这神性人身变成神性。祂甚至在肉和骨方面使它变成神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祂没有在坟墓里留下任何东西,并且祂对门徒说,祂有灵所没有的肉和骨(路加福音24:39–40)。当神性本身甚至是终端的神性时,它就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41节),尤其从自《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内容可以看出来,即:内层事物相继流入外层事物,甚至流入最外层或终端,在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AC 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形成同时在终端的东西,以哪种秩序(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一切内层事物都从初端通过终端联系在一起(AC 9828节;《天堂与地狱》297节);终端由此而比内层更神圣(AC 9824节);因此,终端有力量和能力在里面(AC 9836节)。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拿细耳人身份才被设立。拿细耳人最终通过将他的头发放在祭坛的火上而将它分别为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神性,祭坛的火表示这种神圣(AC 934, 6314, 6832节)。

此外,由此可见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中(士师记16:13-31),因为经上说,他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士师记13:7; 16:17)。而且,由于同样的原因,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以及利未人不可剃头,使自己成为秃头(利未记10:6; 21:5, 10; 以西结书44:20)。同样,以色列人刮去胡须(这具有同样的含义)是羞耻(撒母耳记下10:4, 5)。四十二个童子被熊撕裂,因为他们嘲笑以利亚,称他为秃头;其原因在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圣言的神圣和力量从初端而在终端,如刚才所述。由于“秃头”表示对它们的剥夺,所以这种情况就发生了。此外,“熊”表示终端的真理。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以利亚身穿毛衣,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因为施洗约翰和以利亚一样,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他也被称为以利亚(参看《属天的奥秘》,7643, 9372节)。

一旦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知道在圣言中,“头”、“毛或发”、“胡须”和“秃头”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那时,主必用亚述王剃头和脚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同一先知书:

各人头上光秃,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

真理灭没,并从他们口中断绝。要剪发抛弃。(耶利米书7:28–29)

以西结书:

你要拿一把剃刀,用它剃头和胡须。(以西结书5:1)

同一先知书: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又:

各头都光秃了。(以西结书29:18)

阿摩司书:

我必使光秃临到各头。(阿摩司书8:10)

诗篇:

神必挫伤祂仇敌的头,就是那继续犯罪之人的发顶。(诗篇68:21)

在这些和其它经文中,“剪头发”、“剃胡须”,包括秃头表示剥夺一切真理和良善,因为被剥夺终级层面的人,也被剥夺在先事物;事实上,在先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于终端,如前所述。此外,在灵人界会看到一些秃头的人;我被告知,他们就是那些滥用圣言,将字义,也就是终端的神性真理用于邪恶目的,因而被剥夺一切真理的人;他们也是最恶毒的。其中许多人来自巴比伦民族;相反,天使看上去拥有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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