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凡他所看见的”表示他们的理解力被光照。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150, 2325, 2807,3764, 3863, 3869, 4403–4421, 10705节);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凭光照来理解,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和天堂的事物,这些事物只能凭光照被理解和感知;事实上,被称为属灵事物的教会和天堂的事物不进入人的理解力,除非凭借天堂之光,天堂之光光照理解力。这就是为何除了被光照的人外,包含教会和天堂事物的圣言不能被理解;只有那些处于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因而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被光照。这良善是属灵良善,而进行光照的天堂之光与这良善同在,并来自它。
819.“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表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同时照其诫命的生活,就是普遍意义上圣言、因而教义的全部。“为耶稣作见证”表示主在天上的证明,即:这人(就是作见证的)是祂的,因而他就是天上众天使当中的一员。由于除了那些与主结合,如祂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那样承认祂是天地之神,同时照其诫命,尤其照十诫生活的人外,这证明无法给予任何其他人,故这二都以“为耶稣作见证”来表示(参看6, 490节)。“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作见证”表示这就是圣言、因而教义的全部;因为从普遍意义上说,圣言唯独论述主,论述照其诫命的生活。正因如此,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祂,唯独论述祂,唯独教导当如何承认并敬拜祂;这些是圣言的诫命,也就是所谓的神性真理,人必须照神性真理生活,以便他能进入与主的结合。圣言唯独论述主,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7,8-11,19-28,37-44节),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 98-100节)。这也是主所说的话,即:
真理的灵,就是圣灵要为主作见证;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主的说出来。(约翰福音15:26;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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