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

11.“凡他所看见的

11.“凡他所看见的”表示他们的理解力被光照。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150, 2325, 28073764, 3863, 3869, 4403–4421, 10705);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凭光照来理解,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和天堂的事物,这些事物只能凭光照被理解和感知;事实上,被称为属灵事物的教会和天堂的事物不进入人的理解力,除非凭借天堂之光,天堂之光光照理解力。这就是为何除了被光照的人外,包含教会和天堂事物的圣言不能被理解;只有那些处于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因而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被光照。这良善是属灵良善,而进行光照的天堂之光与这良善同在,并来自它。


属天的奥秘 #2001

2001.经上之所以

2001.经上之所以使用“神”这个词,是因为亚伯兰所拜的沙代神代表主,还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要与良善合一的真理,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有时被称为耶和华(Jehovah),有时被称为耶和华神(Jehovah God),有时被称为主耶和华(Lord Jehovih),有时被称为“神”,但在内义上总有一个隐藏的原因。当论述的主题是爱或良善,或属天教会时,主就被称为“耶和华(JEHOVAH)”;但当论述的主题是信或真理,或属灵教会时,祂就被称为“神”(709, 732节)。这种情况很常见,原因在于,主的存在本身由爱构成,源于爱的存在由信构成。故主在此被称为“神”,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将要与良善合一的真理。另一个原因是,主愿意由亚伯兰所拜的沙代神来代表,这就是为何下文仍沿用神这个名,因为在本章,祂只有一次被称为“耶和华”,却数次被称为“神”(如17:7-8, 15, 18-19,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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