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97.“说大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表示最后的审判已经施行在那些因自称有权统治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而亵渎了这些圣物的人身上。这从“倾倒了,倾倒了”和“巴比伦”的含义清楚可知:“倾倒了,倾倒了”是指彻底的倾覆和毁灭,因而是指最后的审判,彻底的倾覆和毁灭是通过最后的审判实现的,因为那时,这些人被扔进地狱。“巴比伦”是指那些因自称有权统治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而亵渎了这些圣物的人。因为“巴比伦”与“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以及前一章“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是一个意思,他们是指那些亵渎了教会圣物的人。我们在那一章论述了这些人和他们所造成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一神的思维向人打开天堂,因为只有一位神;而关于多神的思维关闭天堂,因为多神的观念摧毁一神的观念。关于真神的思维打开天堂,因为天堂和属于天堂的一切都来自这位真神;而关于假神的思维关闭天堂,因为天上只承认真神,不承认别神。关于神,创造者或造物主,救赎主和光照者的思维打开天堂,因为这三位一体属于独一真神;再者,关于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全在和全知的神的思维打开天堂,因为这些是属于那独一真神的本质的属性;而把活人当成神,死人当成神,或偶像当成神的思维关闭天堂,因为这些不是全知,全在,全能,非受造,永恒和无限的,创造和救赎不是从他们那里发出的,他们也不是光照的源头。
只有关于神是一个人,神性三位一体,也就是被称为父、子和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的思维才能打开天堂;而关于神不是一个人的思维关闭天堂,表面上看,这种观念就像一朵小云,或像最细微部分中的自然界。因为神是一个人,就像整个天使天堂作为整体是一个人,因而每位天使和每个灵人也是一个人一样。因此,只有关于主是宇宙之神的思维才能打开天堂,因为主说: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约翰福音: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一切都是父交给我的。(马太福音11:27)
又: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这一切清楚表明,没有诸如存在于天上的这种神观,人不能得救。对天上的神的观念就是主,因为天堂天使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因此,思想主以外的其他任何神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参看约翰福音14:20, 21)。请允许我补充一点,神是一个人的观念已经从天上被植入全世界每个民族,但让我哀叹的是,它却在基督教界被摧毁了。下文将阐述其原因。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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