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96

1096.启18:2

1096.启18:2.“他有力地大声喊着”表示在天堂面前和教会里出于心中喜乐的显现。这从“喊着”、“有力”和“大声”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显现,即:最后的审判已经施行在巴比伦身上,因为经上补充说:“大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有力”是指在天堂面前和教会里处于能力(我们在下文会谈到这一点)。“大声”是指心中的喜乐,因为出于心中喜乐的声音会变大。心中喜乐的原因是,最后的审判降临到“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之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获得能力和光明,如前所述。“大声”表示心中的喜乐,因为所喊出的一切大声都来自某种情感,并照着爱的情感或程度而更强烈。“有力地”表示在天上和地上,因为有力表示能力,现在有能力将这些事显现在天堂和世界面前。现在有这种能力(对此,参看AE 109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向人打开天堂的最先和最首要的思维是关于神的思维;原因在于,神是天堂的全部或一切,以至于无论我们说天堂,还是说神,都是一样的。使得构成天堂的天使成为天使的神性事物合在一起就是神。这就是为何关于神的思维是向人打开天堂的所有思维中最先和最首要的思维,因为它是一切真理的头和总合,并热爱属天和属灵之物。不过,既有来自光的思维,也有来自爱的思维;只来自光的思维是对神存在的认识,这种认识看起来像是承认,其实不是。

凭来自光的思维,人会出现在天堂,但不会与天堂结合,因为唯独思维之光不能进行结合,而是人出现在主和天使面前的原因。事实上,这光就像冬天的光,人在冬天的光中看得和在夏天的光中一样清楚,然而,这光却不与大地,或任何树、灌木、花朵或草叶结合。此外,思想神和理解那些属于神的事物的能力通过天堂之光被植入每个人;但唯独来自这光的思维,也就是理智或理解力的思维,只能使他出现在主和天使面前,如前所述。

当一个人只处于关于神和与神有关的事物的理智或理解力的思维时,在天使从远处看来,他就像象牙或大理石的雕像,能行走,也能发出声音,但他的脸上和声音里还没有生命。在天使看来,他也比较像冬天里的一棵树,树枝光秃秃的,没有叶子;然而,当热与光结合时,如春天的情形,它就有希望长满叶子,然后结满果实。由于主要打开天堂的,是关于神的思维,所以主要关闭天堂的,是反对神的思维。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