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94

1094.“地就因他

1094.“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表示现在因神性真理的流注和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处于光的教会。这从“地”、“发光”和“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是指教会,如前面经常提到的;“发光”是指处于光;“荣耀”当论及此处天使所指的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3, 288, 345, 874节)。“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它是天堂之光,天使们从天堂之光中获得其一切智慧和幸福,也获得其辉煌(可参看AE 678节)。经上论到从天降下的那位天使说,他有“大权柄”,“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因为最后的审判是在“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身上施行的,这就是天使的这些话的意思:

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当审判在这些人身上施行时,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进入它的能力和光明;因为只要巴比伦人在天堂之下被容忍,他们就会像天地之间的浓密乌云,遮挡太阳的光线,也使白昼昏暗。原因在于,他们不仅歪曲了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还弃绝了它;此外,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给自己而毁灭了这权柄。只要他们被允许在天堂之下为自己建造住处,这些和其它许多东西就像天地之间的乌云,神性真理无法穿过这乌云到达教会的任何人那里,并光照他。不过,一旦他们被赶走,并被扔进地狱,那么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会在能力和光明上增长到这种程度:主不仅能更强有力地引导和更清晰地光照天堂之下的灵人,还能更强有力地引导和更清晰地光照教会里的人。这就是为何在最后的审判完成之前,圣言的灵义不会被揭示出来,天堂和地狱的状态也不会显现,因为在此之前,神性真理不会有能力和光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然人出生时因没有思维而不在任何社群,无论天堂社群还是地狱社群,但却是为永生而生的,那么可推知,随着时间推移,他向自己要么打开天堂,要么打开地狱,并进入社群,成为天堂或地狱的一个居民,即便他还在世上。人之所以成为灵界的居民,是因为他真正的住处,如人们所说的,他的本土或国家在灵界;他在自然界生活数年后,将在那里生活到永远。由此可以推断出,人多么有必要知道是什么在他里面打开天堂,并把他引入天堂社群,又是什么在他里面打开地狱,并把他引入地狱社群。我们将在附于下文的章节中说明这一点,在此只说明,一个人照着智慧的增长而逐渐将自己引入越来越多的天堂社群,照着对良善的爱的增长而逐渐将自己引入越来越内在的社群;再者,天堂向他打开到何等程度,地狱就关闭到何等程度。但地狱是人自己给自己打开的,而天堂是主给人打开的。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