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92

1092.“我看见另

1092.“我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天降下”表示从主发出的在天上和世上的神性。这从“从天降下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天降下的天使”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方面的主,因为一位天使在内义上不是指一位天使,而要么是指主,要么是指属于主的某种事物(可参看AE 130b, 302, 593, 910节),在此是指主,因为经上说他“有大权柄,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这句话是指神性真理在天上和世上的能力和同在;现在已经清楚表明,巴比伦被摧毁了,当她被摧毁时,从主发出的神性的能力和光明就会增强。下文将解释其原因。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这是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关于神的教义,因为它出自一个公会。但在检查这个教义之前,先要揭示一个奥秘,这个奥秘涉及人在这个世界上,以及后来在死后所进入的另一个世界上的信与爱的状态;因为若不揭开这个奥秘,人们可能会以为,每个人,无论他的信是什么,都能凭神性怜悯被准许进入天堂并得救。这是以下罗马天主教徒,或巴比伦种族的错误信仰的源头,这个错误信仰是:人照着教皇的美意和他牧师的青睐而拥有天堂。

奥秘是这样,人的一切思维都延伸到灵界的各个方向上,与火焰发出的光线差不多。由于灵界是由天堂和地狱构成的,而天堂和地狱是由无数社群组成的,所以人的思维必然延伸到社群;与主,与对祂的爱和信,以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有关的属灵思维延伸到天堂社群;但与自我和世界,以及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有关,同时与神无关的纯属世思维延伸到地狱社群。

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人的一切思维都有这种延伸和方向,因为人们完全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地狱是什么样,从而不知道它们是由社群组成的,因此人的思维还可以延伸到他眼睛的视觉所延伸到的自然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因此,思维延伸到灵界,视觉延伸到自然界,因为心智的思维是属灵的,而眼睛的视觉是属世的。多年的经历清楚告诉我,人的一切思维都延伸到灵界的各个社群,没有这种延伸,思维是不可能的,我可以完全自信地宣布:这是千真万确的!

总之,人的头在灵界,就像他的身体在自然界一样,这里的头是指他的心智,心智是由理解力、思维、意愿和爱构成的,这里的身体是指他的五种感官,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由于人的头,也就是他的心智在灵界,所以他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心智在哪里,整个人当成为灵时,连头带身体就都在哪里。此外,一个人的品质和他与灵界社群的结合的性质完全一致:他若是天使,其品质就像他与天堂社群结合的性质,他若是魔鬼,其品质就像他与地狱社群结合的性质。


真实的基督教 #2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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