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91.启18:1.“这些事以后”表示对“淫妇或妓女”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之后。这从本章接下来的话清楚可知,即:从天降下的天使喊着说,大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这句话是指它的毁灭或垮台,因而是指最后的审判;还有:那些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的人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启18:10, 15, 16, 19),以及其余的话。不过,本章讲述了在此之后,也就是对他们的最后审判之后,要发生的事,即:他们的宗教说服将被完全判死刑,永远不会复活。但这些事必须这样来理解:这种宗教说服仍继续在世上盛行,因为对统治的爱如此植入每个人,以至于无法根除,只要这爱仍旧存在,这种宗教说服就不可能不存在于世上。然而,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它会结束,因为那时,所有属于这个宗教、出于对统治的爱之快乐实施统治的人都不再像以前那样,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为自己制造貌似的天堂,而是在那里停留一段时间,但他们一到那里,就被送走并投入自己的地狱。这就是巴比伦毁灭的意思,如此处启示录和先知书的许多经文所预言的。由于巴比伦人已经将主掌管天堂和教会的权柄转给他们称之为彼得的后继者,因而称之为主之代牧的首席教皇,声称主将掌管天堂和地狱的权柄移交给了彼得,这不是主的神性权柄,而是从父神那里所得来的人身的权柄,所以我将在本章末尾说明,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由此可推知,巴比伦人已将祂的神性权柄转给他们称其为主之代牧的人,从而使他成为地上的神,他则使他的牧师或神父成为诸神,这必然是一件令人憎恶、骇人听闻的事。首先,在本文末尾,我们将调查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三位一体教义,根据尼西亚会议的法令,该教义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也被称为《亚他那修信仰》。此处将全文引用英国从会议的法令那里所取的信经本身。
《亚他那修信经》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又怀疑者,必永远沉沦。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其它的,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提三神或三主)。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且此三位无分先後,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由是如前所言,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它的,当敬拜一神性中的三位,三位中的一神性)。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再者,为求得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其它的,彼必恒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真人)。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或同本质;其它的,性质),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母同体(其它的,性质),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或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或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地狱,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并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愿荣耀归父神,圣子和圣灵。昔在,今在,永远常在,万世无穷。阿们!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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