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91

1091.启18:1

1091.启18:1.“这些事以后”表示对“淫妇或妓女”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之后。这从本章接下来的话清楚可知,即:从天降下的天使喊着说,大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这句话是指它的毁灭或垮台,因而是指最后的审判;还有:那些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的人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启18:10, 15, 16, 19),以及其余的话。不过,本章讲述了在此之后,也就是对他们的最后审判之后,要发生的事,即:他们的宗教说服将被完全判死刑,永远不会复活。但这些事必须这样来理解:这种宗教说服仍继续在世上盛行,因为对统治的爱如此植入每个人,以至于无法根除,只要这爱仍旧存在,这种宗教说服就不可能不存在于世上。然而,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它会结束,因为那时,所有属于这个宗教、出于对统治的爱之快乐实施统治的人都不再像以前那样,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为自己制造貌似的天堂,而是在那里停留一段时间,但他们一到那里,就被送走并投入自己的地狱。这就是巴比伦毁灭的意思,如此处启示录和先知书的许多经文所预言的。由于巴比伦人已经将主掌管天堂和教会的权柄转给他们称之为彼得的后继者,因而称之为主之代牧的首席教皇,声称主将掌管天堂和地狱的权柄移交给了彼得,这不是主的神性权柄,而是从父神那里所得来的人身的权柄,所以我将在本章末尾说明,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由此可推知,巴比伦人已将祂的神性权柄转给他们称其为主之代牧的人,从而使他成为地上的神,他则使他的牧师或神父成为诸神,这必然是一件令人憎恶、骇人听闻的事。首先,在本文末尾,我们将调查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三位一体教义,根据尼西亚会议的法令,该教义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也被称为《亚他那修信仰》。此处将全文引用英国从会议的法令那里所取的信经本身。

《亚他那修信经》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又怀疑者,必永远沉沦。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其它的,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提三神或三主)。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且此三位无分先後,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由是如前所言,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它的,当敬拜一神性中的三位,三位中的一神性)。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再者,为求得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其它的,彼必恒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真人)。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或同本质;其它的,性质),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母同体(其它的,性质),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或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或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地狱,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并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愿荣耀归父神,圣子和圣灵。昔在,今在,永远常在,万世无穷。阿们!


诠释启示录 #270

270.启4:4.“

270.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在审判之前,主在高层天堂所排列的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这从“宝座”、“它周围的二十四个宝座,和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那一位坐于其上的“宝座”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 267节),“宝座”表示审判(AE 253a节);“它周围的二十四个宝座,和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是指在审判之前,所排列的总体上天堂的一切真理。“二十四”表示所有或全部,“宝座”表示审判,“长老”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此处指的是高层天堂,因为所有在高层天堂的人都处于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还因为紧接着论述的是低层天堂。“二十四”表示所有或全部,因为这个数字与“十二”所表相同,“十二”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577, 2089, 2129—2130, 3272, 3858, 3913节)。数字“二十四”与数字“十二”所表相同,是因为它是十二的两倍,一个数字的两倍与相乘得出它的那个数字所表相同(可参看AC 5291, 5335, 5708, 7973节)。

十二使徒将要坐的“宝座”也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对此,马太福音上说:

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重生的时候,就是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

“十二使徒”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的话中同样如此: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审判权赐给那些坐在宝座上的人表示审判唯独属于主,因为在圣言中,“长老”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审判从这些真理来施行。人若以为圣言中的“长老”和“使徒”是指长老和使徒,就大错特错了;就圣言的灵义而言,所感知到的不是人,而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为属灵之物与人毫无共同之处。就属世的圣言字义而言,情况不是这样;字义不仅提到人,而且许多表述都暗含人的观念,以便圣言在其终端可以是属世的,从而为灵义形成一个基础。“长老”的含义,与“婴儿”、“孩子”、“少年人”、“老年人”、“童女或处女”、“妇人或女人”,以及许多这类词语的含义情况是一样的。就属世意义而言,这些人都被简单地视为人;但就属灵意义,即灵义而言,“婴儿”表示纯真,“孩子”表示仁爱,“少年人”表示聪明,“老年人”表示智慧,“童女或处女”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妇人或女人”表示教会的良善,其它情况也是如此。这同样适用于“邻舍”的属世意义和属灵意义;“邻舍”在属世意义上表示每个人,但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这个人里面的良善、真理、真诚和公义本身。凡在自己里面思考,或反思的人都能看出,这就是属灵意义上的邻舍;因为除了一个人里面的良善外,谁会为了其它任何理由而爱他?良善和真理构成这个人,并使他被爱,而不是面容和身体使他被爱。

不过,要回到“长老”的含义。“长老”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他们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那时月亮要蒙羞,日头要惭愧,万军之耶和华必在锡安山、在耶路撒冷掌权;在祂的长老面前,必成为荣耀。(以赛亚书24:23)

“月亮”和“日头”表示他们的偶像崇拜、信之虚假和爱之邪恶;“锡安山”和“耶路撒冷”表示天堂和教会;“长老”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故经上说,“在他们面前,必成为荣耀”,因为“荣耀”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3节)。

耶利米哀歌:

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我招呼我所亲爱的,他们却欺骗我;我的长老在城中气绝了。(耶利米哀歌1:18, 1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废,因教会的荒废才有了哀恸;当对真理的任何属灵情感,因而在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上的聪明都不复存在时,因此当没有真理时,这种荒废就会发生。被掳去的“处女”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少年人”表示聪明;“掳”是指从这种情感和聪明中移除;气绝的“长老”表示教会的真理。

以西结书:

要将老人、少年人、处女、婴孩和妇女,从圣所起全都杀尽灭绝;于是他们从房前的长老开始。(以西结书9:6)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教会的荒废;“老人”和“少年人”表示智慧和聪明;“处女”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婴孩”表示纯真;“妇人”表示教会的良善;“杀尽灭绝”表示毁坏;他们所开始的“圣所”表示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也就是“房前的长老”方面的教会。

耶利米哀歌:

也不尊敬老人的面。长老从城门口断绝,少年人也不再奏乐。(耶利米哀歌5:12, 14)

“老年人”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长老”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少年人”表示聪明。出埃及记:

摩西和亚伦, 拿答, 亚比户, 并七十个长老,而不是其他人,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出埃及记24:1, 9–12)

这段经文表示只有那些处于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才看见主(参看《属天的奥秘》对这段经文的解释,9403–9411节)。这就是以色列的七十个长老所代表的,也是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所表示的;这也是“十二使徒”所表示的,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要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十二使徒”表示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属天的奥秘》,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以色列十二支派”所表相同(AC 3858, 3926, 4060, 6335节);“以色列的长老”也所表相同(AC 6524—6525, 6890, 7912, 8578, 8585, 9376, 9404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