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90

启示录181.这

启示录18

1.这些事以后,我看见另有一位有大权柄的天使从天降下,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

2.他有力地大声喊着说,大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

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

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

5.因她的罪已滔天,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

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

7.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也要怎样给她折磨悲哀,因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

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

9.地上的列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

10.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

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

12.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各样香木、各样象牙的器皿、各样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

13.并肉桂、香料、香膏、乳香、酒、油、细面、麦子、役畜、羊、马、车、奴仆和人们的灵魂。

14.你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

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因怕她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哭泣悲哀;

16.说,祸哉,祸哉,这大城,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

17.每个船主,所有乘船的和水手们,连所有靠海作业的,都远远地站着,

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

19.他们又把尘土撒在头上,哭泣悲哀,喊着说,祸哉,祸哉,这大城,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因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

20.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因她欢喜,因为神已经在她身上伸了你们的冤。

21.有一位强壮的天使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扔在海里,说,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

22.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各样手艺的匠人在你中间决不能再遇见,石磨的响声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

23.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所有民族也都被你的邪术迷惑了。

24.先知和圣徒,并地上一切被杀之人的血,都在她里面找到了。

诠  

1090.启18:1.这些事以后,我看见另有一位有大权柄的天使从天降下,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

“这些事以后”表示对“淫妇或妓女”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之后(1091节);“我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天降下”表示从主发出的在天上和世上的神性(1092节);“有大权柄”表示现在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1093节);“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表示现在因神性真理的流注和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处于光的教会(1094节)。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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