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8
1.这些事以后,我看见另有一位有大权柄的天使从天降下,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
2.他有力地大声喊着说,大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
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
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
5.因她的罪已滔天,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
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
7.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也要怎样给她折磨悲哀,因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
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
9.地上的列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
10.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
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
12.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各样香木、各样象牙的器皿、各样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
13.并肉桂、香料、香膏、乳香、酒、油、细面、麦子、役畜、羊、马、车、奴仆和人们的灵魂。
14.你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
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因怕她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哭泣悲哀;
16.说,祸哉,祸哉,这大城,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
17.每个船主,所有乘船的和水手们,连所有靠海作业的,都远远地站着,
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
19.他们又把尘土撒在头上,哭泣悲哀,喊着说,祸哉,祸哉,这大城,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因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
20.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因她欢喜,因为神已经在她身上伸了你们的冤。
21.有一位强壮的天使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扔在海里,说,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
22.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各样手艺的匠人在你中间决不能再遇见,石磨的响声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
23.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所有民族也都被你的邪术迷惑了。
24.先知和圣徒,并地上一切被杀之人的血,都在她里面找到了。
诠 释
1090.启18:1.这些事以后,我看见另有一位有大权柄的天使从天降下,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
“这些事以后”表示对“淫妇或妓女”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之后(1091节);“我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天降下”表示从主发出的在天上和世上的神性(1092节);“有大权柄”表示现在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1093节);“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表示现在因神性真理的流注和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处于光的教会(1094节)。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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