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9.“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表示它对教会真理的统治。这从“有一国”、“地上众王”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一国”是指统治,论及真理或虚假;“国”是指在真理或虚假方面的教会(可参看AE 48, 684a—685节)。“地上众王”是指真理(参看AE 31, 625, 1034, 1063, 1073节);“地”是指教会,如前面经常所说的。这清楚表明,“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统治。这是对教会真理的统治,因为他们的首领被称为教皇和教宗,他将与圣言真理同等的神圣性和类似的灵感归于他自己的法令。这也是他们教义的一部分,即:他可以根据教会状态的变化来改变圣言的真理,从而把它们变成那些成为统治手段的事物,而这些事物都是虚假。事实上,所有关注统治的事物都是虚假,或被歪曲的真理,因为目的选择方法,并把方法应用于自己;方法若被应用于一个目的,就是统治人们的灵魂,统治教会的一切和天堂,就不可能是真理;即便它们是真理,目的也会歪曲它们;但只在那些处于统治欲望的人中间是这样。
(关于圣言续)
一个绝对的真理是: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因为他可能会被引入各种各样的错误,他可能出于某种爱倾向于这些错误,或出于某种原则被它们吸引,他的心智由此变得不稳定和不确定,最终可以说缺乏真理。但从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会看到确认它的一切,也会看到别人看不到的许多东西;他也不允许自己被吸引到奇怪的教义中;因此,他的心智变得如此稳定,以至于他会确定地看见。圣言可能会转过来确认异端,除非从教义来阅读它;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是由纯粹的对应构成的,这些对应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部分是真正的真理,除非有教义作为明灯,否则它们既无法被看见,也无法彼此区分。
但教义只能从圣言中获得,也只有那些被主光照的人才能获得它。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融入自己生活的人就被光照。此外,教义的一切都必须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或证实,因为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和能力之中,人通过这神性真理与主结合,并与天使联系在一起。简言之,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可以说会在信仰的可疑问题上求问主,并从祂那里得到答案,但只能在圣言中得到答案,因为主就是圣言。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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