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89

1089.“有一国管

1089.“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表示它对教会真理的统治。这从“有一国”、“地上众王”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一国”是指统治,论及真理或虚假;“国”是指在真理或虚假方面的教会(可参看AE 48, 684a—685节)。“地上众王”是指真理(参看AE 31, 625, 1034, 1063, 1073节);“地”是指教会,如前面经常所说的。这清楚表明,“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统治。这是对教会真理的统治,因为他们的首领被称为教皇和教宗,他将与圣言真理同等的神圣性和类似的灵感归于他自己的法令。这也是他们教义的一部分,即:他可以根据教会状态的变化来改变圣言的真理,从而把它们变成那些成为统治手段的事物,而这些事物都是虚假。事实上,所有关注统治的事物都是虚假,或被歪曲的真理,因为目的选择方法,并把方法应用于自己;方法若被应用于一个目的,就是统治人们的灵魂,统治教会的一切和天堂,就不可能是真理;即便它们是真理,目的也会歪曲它们;但只在那些处于统治欲望的人中间是这样。

(关于圣言续)

一个绝对的真理是: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因为他可能会被引入各种各样的错误,他可能出于某种爱倾向于这些错误,或出于某种原则被它们吸引,他的心智由此变得不稳定和不确定,最终可以说缺乏真理。但从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会看到确认它的一切,也会看到别人看不到的许多东西;他也不允许自己被吸引到奇怪的教义中;因此,他的心智变得如此稳定,以至于他会确定地看见。圣言可能会转过来确认异端,除非从教义来阅读它;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是由纯粹的对应构成的,这些对应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部分是真正的真理,除非有教义作为明灯,否则它们既无法被看见,也无法彼此区分。

但教义只能从圣言中获得,也只有那些被主光照的人才能获得它。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融入自己生活的人就被光照。此外,教义的一切都必须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或证实,因为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和能力之中,人通过这神性真理与主结合,并与天使联系在一起。简言之,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可以说会在信仰的可疑问题上求问主,并从祂那里得到答案,但只能在圣言中得到答案,因为主就是圣言。


诠释启示录 #665

665.“有生命的灵

665.“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表示对一些人来说,为了新教会的开始,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的光照和对该流注的接受。这从“来自神的生命的灵”和“进入他们里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来自神的生命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进入他们里面”,即进入被杀并被丢出去的“见证人”里面,是指“生命的灵”所表示的神性真理的流注的光照和对该流注的接受;它还表示对一些人来说,新教会的建立,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因而所指的是对一些人来说,因为“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他们还指与这些良善和真理同在的人,因为所有这些人都是“见证人”。

当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主规定,随后要出现一个新教会,因为没有一个拥有圣言、得以认识主的教会,世界就无法继续存在。事实上,没有圣言,因而没有对主的认识和承认,天堂就无法与人类结合,因此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无法以新生命流入;没有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的结合,人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这就是为何当旧教会走到尽头时,主总是提供一个新教会。对接下来的经文的解释将说明,为何所指的,仅仅是新教会的开始,而不是它的建立。

前面(AE 24, 183, 318节)已经说明和证明,“来自神的生命的灵”或“神的灵”和“圣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一切智慧和聪明都来自神性真理。当一个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因而当教会正在他里面开始并建立时,那光照并流入他的,正是这发出的神性,这可从前面从圣言所引用的经文(AE 183节),以及以下以西结书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我说,人子啊,你要向灵发预言,要发预言,对风说,主耶和华如此说,灵啊,要从四风而来,吹进这些被杀的人里面,使他们可以活过来。我发预言的时候,灵就进入他们,他们就活了,并且双脚站起来,成为一支极大的军队。(以西结书37:9, 10)

这段经文论述了先知在山谷表面所看到的“枯骨”,这些“枯骨”是指以色列家;对此,这一章的第11节经文已经明确声明了。“以色列家”表示教会,这家或教会在此被比作“枯骨”,是因为它没有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披在骨头上并围绕它们的“筋、肉和皮”,尤其进入他们、使他们活了的灵描述了一个新教会通过吸入新生命,或重生而建立;他们里面的“灵”在此还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的接受。先知对风说“灵啊,要从四风而来”,是因为“四风”是指灵界的四个方位,那里的四个方位表示整个范围内或整体上的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关于这些事物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417—419d,e, 422节)和《天堂与地狱》(141–1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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