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88

1088.启17:1

1088.启17:18.“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大城”表示教会的可憎教义。这从“女人”和“城”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教会,在此是指圣言的真理和良善被亵渎的教会,这样的教会不再是一个教会,而是被称为巴比伦的一种宗教说服。“城”是指教会的教义(参看AE 223节),在此是指巴比伦的教义,该教义是可憎可怕的,因为它出自被亵渎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而教会的圣物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表示教会的这个女人被称为“大城”,而“城”表示教义,因为教会凭教义而存在,教义如何,教会就如何,在此则宗教说服就如何。这里的“城”是指巴比伦,作为大都市的“巴比伦”和作为王国的巴比伦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在但以理书,在那里,它被称为“巴别”。其它大都市与其王国也具有相同的含义,如犹太王国与耶路撒冷,以色列王国与撒玛利亚,亚兰或叙利亚王国与大马士革。不过,王国表示教会,而大都市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

(关于圣言续)

被称为神圣的,是神性真理。但它在处于其终端之前不是神圣的;它的终端就是字义上的圣言;因此,那里的神性真理是神圣的,可称为圣所。原因在于,这层意义包含和包括了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圣。表面上看,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天堂里的神性真理比属世的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更神圣;但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天堂里的神性真理,相对来说就像人的肺和心,只有当心肺被肋骨包围,并被包裹在胸膜和横膈膜里面时,它们才形成胸部;因为没有这些覆盖物,事实上除非心肺通过纽带与它们相连,否则心肺就无法发挥其至关重要的功能。圣言的属灵事物就像肺脏的呼吸,圣言的属天事物就像心脏的收缩和舒张,圣言的属世事物则像胸膜、横膈膜和肋骨,以及所附着的运动纤维,运动则通过这些运动纤维变成往复运动。

此外,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事物,相对来说就像会幕中的圣物,即:摆放陈设饼的桌子,上面有香的金坛,香料和香炉;以及带有灯的灯台,再里面有基路伯、施恩座和约柜。这一切都是犹太和以色列教会的圣物;但它们仍不能被称为神圣和圣所,直到它们被帷幔和幔子遮盖,因为没有这些遮盖物,它们就会裸露在天空之下,暴露在阵雨和暴风中,也暴露在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面前,又暴露给会侵犯、掠夺和分散它们的强盗。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若不包裹在像圣言字义的真理那样的属世真理中,也是如此。

属世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不是天堂的真正真理,而是它们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包围、包裹并包含天堂的真理,也就是真正的真理,使它们保持在联系和秩序中,并一起行动,就像心肺器官及其覆盖物和肋骨一样,如前所述。当这些真理被保持在联系和秩序中时,它们才第一次是神圣的,在此之前不是神圣的。我们圣言的字义就通过构成它终端的真理表象而如此行;这就是为何这字义本质上是神圣的和神性本身,也是圣所。

但人若将真理的表象与真正的真理分离,称这些表象或字义凭自己并独自为神圣,而不是认为字义凭真正的真理,因它们并与它们一起为神圣,就大错特错了。只看见字义的人会把它们分离,不去探究它的意义,如那些不从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所做的那样。在圣言中,“基路伯”是指守卫和保护,免得天堂的圣物遭到侵犯,也免得不通过爱就靠近主。因此,它们表示圣言的字义,因为字义就是那进行守卫和保护的。它以这种方式进行守卫和保护,是为了让人可以照着真理的表象思考和说话,只要他心地善良,单纯,就像个孩子一样;但他必须小心,不要过于确认表象,以至于摧毁了天堂里的真正真理。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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