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88

1088.启17:1

1088.启17:18.“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大城”表示教会的可憎教义。这从“女人”和“城”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教会,在此是指圣言的真理和良善被亵渎的教会,这样的教会不再是一个教会,而是被称为巴比伦的一种宗教说服。“城”是指教会的教义(参看AE 223节),在此是指巴比伦的教义,该教义是可憎可怕的,因为它出自被亵渎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而教会的圣物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表示教会的这个女人被称为“大城”,而“城”表示教义,因为教会凭教义而存在,教义如何,教会就如何,在此则宗教说服就如何。这里的“城”是指巴比伦,作为大都市的“巴比伦”和作为王国的巴比伦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在但以理书,在那里,它被称为“巴别”。其它大都市与其王国也具有相同的含义,如犹太王国与耶路撒冷,以色列王国与撒玛利亚,亚兰或叙利亚王国与大马士革。不过,王国表示教会,而大都市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

(关于圣言续)

被称为神圣的,是神性真理。但它在处于其终端之前不是神圣的;它的终端就是字义上的圣言;因此,那里的神性真理是神圣的,可称为圣所。原因在于,这层意义包含和包括了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圣。表面上看,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天堂里的神性真理比属世的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更神圣;但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天堂里的神性真理,相对来说就像人的肺和心,只有当心肺被肋骨包围,并被包裹在胸膜和横膈膜里面时,它们才形成胸部;因为没有这些覆盖物,事实上除非心肺通过纽带与它们相连,否则心肺就无法发挥其至关重要的功能。圣言的属灵事物就像肺脏的呼吸,圣言的属天事物就像心脏的收缩和舒张,圣言的属世事物则像胸膜、横膈膜和肋骨,以及所附着的运动纤维,运动则通过这些运动纤维变成往复运动。

此外,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事物,相对来说就像会幕中的圣物,即:摆放陈设饼的桌子,上面有香的金坛,香料和香炉;以及带有灯的灯台,再里面有基路伯、施恩座和约柜。这一切都是犹太和以色列教会的圣物;但它们仍不能被称为神圣和圣所,直到它们被帷幔和幔子遮盖,因为没有这些遮盖物,它们就会裸露在天空之下,暴露在阵雨和暴风中,也暴露在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面前,又暴露给会侵犯、掠夺和分散它们的强盗。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若不包裹在像圣言字义的真理那样的属世真理中,也是如此。

属世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不是天堂的真正真理,而是它们的表象;真理的表象包围、包裹并包含天堂的真理,也就是真正的真理,使它们保持在联系和秩序中,并一起行动,就像心肺器官及其覆盖物和肋骨一样,如前所述。当这些真理被保持在联系和秩序中时,它们才第一次是神圣的,在此之前不是神圣的。我们圣言的字义就通过构成它终端的真理表象而如此行;这就是为何这字义本质上是神圣的和神性本身,也是圣所。

但人若将真理的表象与真正的真理分离,称这些表象或字义凭自己并独自为神圣,而不是认为字义凭真正的真理,因它们并与它们一起为神圣,就大错特错了。只看见字义的人会把它们分离,不去探究它的意义,如那些不从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所做的那样。在圣言中,“基路伯”是指守卫和保护,免得天堂的圣物遭到侵犯,也免得不通过爱就靠近主。因此,它们表示圣言的字义,因为字义就是那进行守卫和保护的。它以这种方式进行守卫和保护,是为了让人可以照着真理的表象思考和说话,只要他心地善良,单纯,就像个孩子一样;但他必须小心,不要过于确认表象,以至于摧毁了天堂里的真正真理。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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