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87

1087.“直等到神

1087.“直等到神的话都完结了”表示甚至直到当审判发生,然后一个新状态出现时,教会的最后状态。这从“完结”和“神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完结”是指有一个结局,尤指当不再有教义和生活的任何良善和真理剩下时,也就是当教会的最后状态来临时。完结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可参看AE 624b, 911节)。由于在教会的最后状态,最后的审判就来临,之后主会建立一个新教会,所以“完结”表示当审判发生,然后一个新状态出现时,教会的最后状态。“神的话”是指圣言中的预言;因此,“神的话都完结了”表示当预言被应验时。经上之所以说“兽的十角”所表示的那些人要“使淫妇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国给那兽,直等到神的话都完结了”,是因为那时,那些完全退出巴比伦,弃绝其亵渎之物的人也在天堂的一切良善和真理上被荒废或毁灭了,也就是说,他们同样歪曲了圣言,不过不是出于统治教会圣物和天堂的原则,而是出于将作为与信仰分离的原则来歪曲的;当作为与信仰被分离时,就不再有来自主的任何生活了,只有来自自我和世界的一种生活;这种生活是来自虚假的邪恶的生活。因此,“神的话都完结了”也是指当这些人也被毁灭时。

(关于圣言续)

由于一切内在事物,也就是说,三层天堂的圣言里面的属灵和属天事物都一起在圣言的终端意义中,这终端意义被称为字义(因为与第三层天堂天使同在于圣言里面的事物在圣言的至内在部分中,低层天堂天使的圣言里面的事物在它的中间部分中,这些事物被诸如存在于我们世界的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包围,并包含在这类事物中),所以我们圣言的字义来自后者和前者,或来自这一切。由此可见,我们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那将一切在先之物,甚至自最初之物以来的,或一切较高事物,甚至自最高事物以来的都包含在自己里面的,就被称为完全;终端就是那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完全可比作一个总体或普遍的大理石器皿,其中有无数较小的水晶器皿,在这些较小的水晶器皿里面又有更多由宝石制成的器皿,天堂最精致的美味或最快乐的事物就在这些宝石器皿里面和周围;这些最精致的美味或最快乐的事物是给那些从圣言履行杰出或珍贵功用之人的。圣言就具有这种品质,人在世上时看不到这一点,但当他成为天使时,就会看到。由于圣言在终端中是这样,所以可推知,圣言在处于这种终端,也就是说,在处于字义之前,不是圣言。圣言若不处于这种终端,就会像空中的圣殿,而不是地上的圣殿,或像一个有肉无骨的人。

由于在其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也处于其能力,因为当它处于这终端时,它同时在一切事物中,所以主若不从最初事物藉着终端,从而在完全中,就从不作工或运作。事实上,祂只通过终端中的真理改造和重生一个人,终端中的真理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一个人在世上如何,离世后仍就如何,直到永远。也正因如此,天堂和地狱都来自人类,天使不是立刻被创造出来的;因为在世上,一个人处于其完全之中,因此,他能在那里成孕并出生,然后充满知识,聪明和智慧,成为天使。以其它任何方式创造天使都是不可能的。

由于主从最初事物藉着终端做一切事,并在终端处于其能力和完全之中,所以主乐意披上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从而凭自己将天堂的一切和地狱的一切都纳入秩序,也就是说,施行一次最后的审判。主能从在祂自己里面,也就是在最初事物里面的神性,通过祂那在终端中的人身完成这一切,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从祂在教会之人里面的同在或居住来完成;因为这些人已经完全离弃了圣言的真理和良善,而主以前就在这些真理和良善中与人同住。这是主降世的主要原因,这也是为了祂可以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因为通过这种方式,祂就有能力使天堂的一切和地狱的一切都永远保持在秩序中。这就是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的意思。“神的右手边”是指神性全能,“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人身处于这种全能。主带着甚至直到终端都被荣耀了的人身升天,祂自己在路加福音证明了这一点:

耶稣对门徒说,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像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主刚刚复活后就说了这些话。“肉和骨”是人体的终端,身体的力量就取决于它们。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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