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6.“把他们的国给那兽”表示承认圣言是神性,教会建立在它上面。这从“给一个国”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给一个国”是指教会;因为在圣言中,“国”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统治”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兽”是指圣言(对此,参看AE 1038节)。因此,“把一个国给那兽”表示把教会给圣言,或也可说,承认圣言,把教会建立在圣言上,使教会以圣言为基础。从这一节经文和前面第11, 12, 13, 16节经文关于那兽所叙述的,以及那里的解释很清楚地看出来,“兽”表示被“淫妇”所指的那些人接受,然而又弃绝,但仍被巴比伦之内和之外的其他人所捍卫的圣言。
“兽”可以指圣言,是因为狮子和羔羊都是兽,而在圣言的各处,它们都是指主;母绵羊,小山羊,公绵羊,山羊和小母牛都是兽,而在圣言的各处,它们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再者,前面所提到的“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支持分离之信的确认(可参看AE 815节)。这兽不可能表示别的,这一点从关于它所说的(启17:13, 16, 17)很清楚地看出来,即:十王都要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又要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尽管他们是那些“使淫妇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的人。
淫妇被看到骑在它上面,是因为巴比伦将她的统治建立在圣言中的某些经文上,如主对彼得所说的那些话。淫妇坐在“众水上”和别处“坐在财宝上”,以及她被看到“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手拿金杯”(启示录17:1–4; 耶利米书51:13)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圣言续)
有连续次序,也有同步次序。在连续次序中,纯粹而完美的事物出现在上面,不那么纯粹和完美的事物出现在下面。三层天堂处于连续次序,一层在另一层之上;在高层天堂,一切事物都是纯粹而完美的,而是在低层天堂,一切事物都不那么纯粹而完美。同步次序存在于较低事物中,完全存在于最低事物中,因为较高事物降下来,并将自己置于被称为同步的次序中;在同步次序中,纯粹而完美的事物,也就是较高事物在中间或中心,不那么纯粹而完美的事物,也就是较低事物在周边。这就是为何存在于连续次序中的一切事物按其次序都一起在终端中。
由于一切较高事物都按同步次序将自己置于最低之物中,所以可推知,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一切,甚至从它们的最初开始,都在构成字义的圣言终端中。由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一切都一起在其终端,也就是圣言的字义中,所以很明显,那里有神性真理的能力,事实上有主在拯救世人方面的全能。因为当主运作时,祂不是从最初事物通过媒介或居间事物进入终端来运作的,而是从最初事物藉着终端,从而进入媒介或居间事物来运作的。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这也是为何主取得人身,这人身在世上就是神性真理或圣言;并且祂荣耀了这人身,甚至直到终端,也就是骨和肉,以便祂可以从最初事物藉着终端从祂自己,而不像以前那样从人来运作。终端中的这种能力由拿细耳人,如参孙的头发来代表,因为头发对应于神性真理的终端。这也是为何在古代,秃头被认为是可耻的。
叫以利沙“秃头”的童子之所以被熊撕碎,是因为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没有字义的圣言,就像没有头发的头,是没有任何能力或力量的,因而不再是圣言。“熊”表示那些从真理的终端中获得力量的人。圣言在字义上的能力是打开天堂的能力,由此实现交流和结合,这种能力也是与虚假和邪恶,因而与地狱争战的能力。一个从圣言的字义处于真正真理的人能打倒并驱散整个魔鬼团伙和他们的无数伎俩,他们将自己的能力置于这些伎俩中;并且这一过程仅凭直觉或一瞥和意愿的努力瞬间就完成。简言之,在灵界,没有什么东西能抵抗被圣言字义所确认的真正真理。
227.启3:14.“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也就是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的内义或灵义清楚可知;因为写给众教会的各位天使的信所描述的教会本质只有从内义或灵义才能看出来;事实上,此处所写的内容是预言;所有预言,和圣言中的其它一切事物一样,都是通过对应来写的,以便天堂与教会的结合可以由此实现。结合通过对应关系实现;因为天堂,或天堂里的天使,以属灵的方式理解世人以属世的方式理解的一切,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有一种永久的对应关系,通过对应关系有像灵魂与身体之间的那种结合。这就是为何圣言以这种风格来写;否则,它里面就不会有灵魂,因而不会有天堂;如果天堂不在它里面,那么神性也不会在它里面。因此,可以说从写给每个教会的信的内义或灵义清楚看出教会的本质是什么。由此明显可知,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谓与仁分离之信,就是与生活分离的信,因为仁属于生活;因此,当信与生活分离时,它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因为凡只住在记忆中,从记忆被提取到思维,没有进入人的意愿,并从意愿进入行为的东西,都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事实上,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只如同外院,通过外院进入房屋;房屋才是意愿。这就是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此外,关于这信的性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2节),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天堂与地狱》(270—271, 364, 482, 526节);还可参看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204a, 211–213节)。此外,关于何谓仁爱,何谓邻舍,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节),《天堂与地狱》(13–19,528–535节),以及前面的解释(AE 182, 198, 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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