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84

1084.启17:1

1084.启17:17.“因为神将遵行祂的心意放在他们心里”表示来自主的这些事物,使他们完全退出。这从“放在他们心里”和“遵行祂的心意”的含义清楚可知:“放在他们心里”是指激发情感,因为“心”表示意愿和爱,也就是情感,情感是延续中的意愿和爱。这话所论及的神是指主,因为没有别的天地之神。“遵行祂的心意”,当与“淫妇”有关时,是指前一节经文所说的事,即他们要“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这句话概括地表示他们要完全弃绝巴比伦的亵渎之物,从中退出,就像改革宗教徒所做的那样。

(关于圣言续)

由于自创造时,目的,原因和结果就应构成一体,所以自创造时,天堂就应与地上的教会构成一体,不过是当世人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阅读圣言时,通过圣言构成一体的。因为主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赐下圣言的,好叫天堂天使与地上的人可以有一个永恒的结合,并照着结合而有一个永恒的交流。没有这个媒介,这个地球上就不会有与天堂的任何结合和交流。结合和交流是瞬间的;原因在于,字义上的圣言的一切就像结果,而原因和目的一起存在于这结果中,圣言中的结果被称为功用,它们的原因被称为真理,它们的目的被称为良善;神性之爱,也就是主,在处于对来自圣言的功用的情感之人里面将这三者结合在一起。至于从字面上的圣言中,世人如何提取并召唤出属世意义,属灵天使如何提取并召唤出属灵意义,属天天使如何提取并召唤出属天意义,并且这一过程是瞬间的,由此而有交流和结合,这可通过对比来说明;首先通过动物界中的某种事物,然后通过植物界中的某种事物,最后通过矿物界中的某种事物来说明。

动物界:当食物转化为乳糜时,血管就会从中提取并召唤出它们的血液,神经纤维从中提取并召唤出它们的汁液,作为纤维起源的物质则从中提取并召唤出它们的灵,这灵被称为动物灵;这一过程是通过生命之热实现的,生命之热本质上是爱。血管、纤维和作为其起源的物质彼此不同,但在整个身体中却行如一体;它们在同一时刻一起行动。

植物界:一棵树及其树干和树枝,叶子和果实,都立在树根上,并从树根所扎进的土壤中提取并召唤出汁液,为树干和树枝提取并召唤出粗糙的汁液,为叶子提取并召唤出纯净的汁液,为果实和果实里的种子提取并召唤出更纯净、更珍贵或细腻的汁液;这一过程是通过太阳的热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树枝、叶子和果实虽然彼此不同,却仍一起行动,在一瞬间从同一块土壤中提取出具有这种不同纯度和珍贵度的食物。

矿物界:在大地的怀抱中,某些地方有充满金银铜铁的矿物。金会从储存在地里的蒸汽中吸引自己的元素,银、铜、铁也是如此;它们虽然不同,却在一瞬间一起如此行;这一过程是通过某种未知的热实现的。

由于通过取自属世事物的对比可以说明属灵事物,所以下面的内容将说明内在事物,也就是属灵和属天事物,如何能从在其终端,也就是字义里面的圣言中被抽取和召唤出来,并被提炼和升华,教会之人通过这属灵和属天事物与天堂交流和结合。可用它们来对比,因为自然界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即动物,植物和矿物,都对应于三层天堂的属灵事物;如拿来作对比的身体的食物对应于灵魂的食物,灵魂的食物就是知识,聪明和智慧;也拿来作对比的一棵树对应于人,这棵树对应于人自己,木头对应于他的良善,叶子对应于他的真理,果实对应于他的功用。同样,金、银、铜、铁对应于良善和真理:金对应于属天良善,银对应于属灵真理,铜对应于属世良善,铁对应于属世真理。此外,这些事物在圣言中就具有这些含义。而且奇妙的是,更纯净的在更粗糙的里面,并从它们里面被提取出来,就像动物灵和神经液包含在血液中,原始物质和神经纤维从血液中抽出并提取出其分配的不同份额一样。同样,果实和叶子从木头及其树皮由土壤中所带上来的粗糙液体中提取出自己的液体,等等;因此,比较像圣言的更纯粹意义从字义中被提取并召唤出来,如前所述。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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