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863a.“因为他们是童身”表示因为他们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这从“童身”的含义清楚可知,“童身”(virgins,即处女或童女)是指对真理的情感,这些情感被称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为对真理的属世情感是存在的,它几乎存在于每个人里面,尤其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但对真理的属世情感以回报为目的,一开始以名声为目的,后来以荣誉和利益为目的。此处“童身”不是指这些情感,而是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就是那些以永生和永生的功用为目的的情感。那些处于这些情感的人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与世上的荣耀、荣誉和利益无关;那些脱离这些东西而热爱真理的人就是爱主的;因为主在来自良善的真理中与人同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之物是神性真理,从主发出之物就是主;因此,出于属灵之爱接受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接受主。故论到这些人,经上说:“这些人是跟随羔羊的,无论祂往哪里去。”此外,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也是指这些人:
天国好比藏在田地里的宝贝,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下这块田地。天国又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寻找漂亮珍珠的商人;发现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时,就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它。(马太福音13:44–46)
“藏在田地里的宝贝”和“珍珠”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一颗极贵重的珍珠”表示对主的承认。“人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下藏有宝贝的这块田地”,以及“商人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下贵重珍珠”表示为了真理本身而对真理的情感。
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被称为“处女或童女”,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婚姻之爱从该婚姻发出;因为“妻子”是对良善的情感,“丈夫”是对真理的理解;此外,女性和男性生来就是如此。处女因喜欢与处于对真理的理解的男人结合而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那里论述了灵界的婚姻。这清楚表明,在以下圣言经文中,“处女”表示什么。耶利米哀歌:
锡安的道路因无人前来过节就悲哀;她所有的城门都荒废,她的祭司叹息,她的处女悲伤,自己也受苦头。主抛弃我中间的一切勇士,宣布攻击我的指定时间,以打碎我的少年人。主为处女犹大或锡安女子踹下酒醡。众民哪,请听一听,看一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4, 15, 18)
这些话描述了教会中的神性真理的毁坏,它们所论及的“锡安”表示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的地方。“锡安的道路就悲哀”表示神性真理不再被寻求;“无人前来过节”表示那时没有任何敬拜;“她所有的城门都荒废”表示没有对真理的接近;“她的祭司叹息,她的处女悲伤”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都被摧毁;“主抛弃我中间的一切勇士”表示真理对抗虚假的一切能力都灭亡;“宣布攻击我的指定时间”表示当主即将到来时,它的最后状态;“以打碎我的少年人”表示当不再有对真理的任何理解时;“主为处女犹大或锡安女子踹下酒醡”表示当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时;“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表示当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对真理的理解都因虚假而灭亡时。
又:
锡安女子的长老都坐在地上,默默无声;他们把尘灰撒在头上,腰束麻布;耶路撒冷的处女都垂头至地。处女锡安女子啊,我可用什么向你证明呢?我可用什么与你相比呢?少年人和老年人都躺卧在街上;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倒在剑下。(耶利米哀歌2:10, 13, 21)
这些话也描述了教会中的神性真理的毁坏;“锡安女子”是指主通过神性真理在其中掌权作王的教会;“坐在地上”、“长老都默默无声”、“把尘灰撒在头上”、“腰束麻布”和“垂头至地”描述了因它的毁坏而悲伤。“锡安女子的长老”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耶路撒冷的处女”表示那些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教导真理的人;“少年人和老年人都躺卧在街上”表示纯真和智慧,与神性真理一起被摧毁;“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倒在剑下”表示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因虚假而灭亡,“处女”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少年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倒在剑下”是指因虚假而灭亡。
又:
因饥荒的风暴,我们的皮肤黑如烤炉;锡安的妇人被强奸,犹大城邑的处女被奸污;首领手被吊起;长老的脸面也不受尊敬。(耶利米哀歌5:10–12)
此处涉及类似事物。前面解释了“锡安的妇人”、“犹大城邑的处女”、“首领和长老”表示什么(AE 540, 555, 655节)。阿摩司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人,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 13)
这段经文描述了神性真理的缺乏。“饥荒”和“干渴”就是指这种缺乏;故经上说:“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人,必因干渴发昏”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理解都将因这种缺乏而停止。
以赛亚书:
西顿哪,你当惭愧,大海说过,就是海中的堡垒说,我没有受过产痛,也没有生产过;我没有培养过少年人,也没有养大过童女。(以赛亚书23:4)
“西顿和推罗”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大海”和“海中的堡垒”表示这些知识所在的属世层。“我没有受过产痛,也没有生产过”表示没有人通过这些知识被改造;“我没有培养过少年人,也没有养大过童女”表示因此,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也没有对真理的情感。
诗篇:
神将祂的百姓交与剑,向祂的产业发烈怒。火吞灭少年人,处女也无法婚嫁。祭司倒在剑下。(诗篇78:62–64)
这段经文也论述了教会因虚假和邪恶而毁坏。“神将祂的百姓交与剑,向祂的产业发烈怒”表示教会因虚假和邪恶而灭亡,“剑”表示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发烈怒”表示邪恶的摧毁,“百姓”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教会之人,“产业”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火吞灭少年人”表示自我之爱,因而自我聪明的骄傲摧毁了对真理的理解;“处女也无法婚嫁”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因不理解真理而消亡;“祭司倒在剑下”表示教会的良善,也就是作为、仁爱和生活的良善,都被虚假摧毁了。
摩西五经:
外头有使人丧亲的剑,内室有惊恐,使少年人、童女、吃奶的、老人,尽都灭绝。(申命记32:25)
“外头有使人丧亲的剑,内室有惊恐”表示来自里面的虚假和邪恶必毁坏属世人和理性人;“少年人和童女”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真理的情感;“吃奶的、老人”表示纯真和智慧。
耶利米书:
我要用你分散列族;用你毁灭列国;用你分散马和骑马的;用你分散战车和坐在其上的;用你分散老人和男童;用你分散少男和处女;用你分散牧人和他的羊群;用你分散农夫和他的牲畜;用你分散官员和掌权的。(耶利米书51:20–23)
这些话论及雅各和以色列,雅各和以色列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在主降临的时候,祂要摧毁在教会掌权的邪恶和虚假;祂要分散的“列族和列国”表示总体上的邪恶和虚假;“马和骑马的”表示基于虚假反对真理的推理;“战车和坐在其上的”表示教义的虚假;“老人和男童”表示已经确认的和没有确认的虚假;“少男和处女”表示对虚假的理解和对虚假的情感;“牧人和他的羊群”表示教导者和学习者;“农夫和他的牲畜”具有相同的含义;“官员和掌权的”表示虚假和邪恶的原则。
以西结书:
耶和华说,你穿过那城中间,穿过耶路撒冷中间。要将老年人、少年人,并处女、婴孩和妇女都杀掉灭尽;只是不要挨近凡有记号的人。(以西结书9:4, 6)
这些话描述了属于教会的一切的毁坏;“耶路撒冷”表示教会;“老年人、少年人,并处女、婴孩和妇女”表示教会的一切,“老年人”表示智慧,“少年人”表示聪明,“处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婴孩”表示纯真,“妇女”表示与真理结合的良善;“杀掉灭尽”表示彻底摧毁。这些事并没有发生,只是被先知在灵里看到了,这一点从之前的几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以色列和犹大家的可憎之事就以各种形式和物体被呈现出来;由于这些事没有发生,只是被看到了,所以很明显,“老年人、少年人,并处女、婴孩和妇女”具有这种含义。至于“只是不要挨近凡有记号的人”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27a节)。
约珥书:
他们为我的百姓拈阄;他们用男童换妓女,卖女童换他们所喝的酒。(约珥书3:3)
“为百姓拈阄”表示通过虚假驱散教会的真理;“用男童换妓女”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卖女童换酒”表示歪曲圣言的良善;“他们所喝的”表示充满或沾染虚假。
撒迦利亚书:
城里的街道必满有男孩女孩在街上玩耍。(撒迦利亚书8:5)
“男孩女孩”表示纯真之真理和良善,如本质上构成教会的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城里的街道”表示教义,这就是古人在街上教导人的原因;“在街上玩耍”表示因教义而欢喜快乐。
耶利米书:
以色列的处女啊,我要再建造你;那时处女必欢乐跳舞,少年人和老年人,也必一同欢乐。(耶利米书31:4, 13)
“以色列的处女”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那时处女必欢乐跳舞”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内心的欢乐,因为一切属灵欢乐都来自对真理的情感;这就是为何圣言在论及处女和少女时,会用到“玩耍”、“跳舞”、“歌唱”这些词。
863b.由于教会凭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而为一个教会,所以圣言经常用到以下表述:以色列的处女或童女(耶利米书18:13; 31:4, 21; 阿摩司书5:2);处女锡安女子(列王纪下19:21; 以赛亚书37:22; 耶利米哀歌1:4; 2:13);处女我百姓的女子(耶利米书14:17);处女锡安女子(以赛亚书23:12);处女埃及女子(耶利米书46:11);以及处女巴比伦女子(以赛亚书47:1)。诗篇:
神啊,我行走的神,我的王,人已经看见你行走,进入圣所。歌唱的行在前,作乐的随在后,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诗篇68:24, 25)
这些话论及主,此处“我的神”和“我的王”是指祂;“祂行走,进入圣所”是指祂的降临;“歌唱的,作乐的,击鼓的”表示所有属于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人,“歌唱的童女”表示那些属于祂的属灵国度的人,“作乐的,击鼓的”表示那些属于祂的属天国度的人;他们凭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被称为“童女”;“歌唱、弹乐器和击鼓”描述了他们内心的欢喜快乐,因为击打和吹奏的乐器描述了那些属于属天国度之人的喜悦;而弦乐器和歌唱描述了那些属于属灵国度之人的快乐。
又:
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当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女儿啊,你要听,要看,要侧耳而听。那时王喜欢你的美丽;因为他是你的主,你当向他下拜。推罗的女儿必带着礼物而来,民间富有的人必求你的脸面。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童女,她的同伴,也要被带到他面前;她们要欢喜快乐被引导,她们要进入王宫。(诗篇45:9–15)
这些话论及主,这一点从之前的几节经文(诗篇45:2–8)和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诗篇45:16, 17)明显看出来。“王的女儿”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情感;佩戴上好的俄斐金、在他右手边的“王后”表示天堂和教会,天堂和教会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要听,要看,要侧耳而听”论及王的女儿,表示听从,感知,服从,因而从主那里理解,行动并变得智慧。“那时王喜欢你的美丽”表示那时她将被主接纳,“美丽”论及对真理的情感,因为这情感构成天使的美丽;“你当向他下拜”表示出于一颗谦卑的心来敬拜。“推罗的女儿必带着礼物而来”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知识之人的敬拜;“民间富有的人必求你的脸面”表示那些因这些知识而处于聪明之人的崇拜;“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这情感凭真理的丰富而被称为“荣华”,而“里面”表示属灵之物;“她的衣服是金线绣的”表示从爱之良善中形成的投入真理(investing truths);“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表示真理的表象,就是存在于圣言字义中的那种;“随从她的童女,她的同伴”表示对服务的真理的属灵-属世情感;“她们要欢喜快乐被引导,她们要进入王宫”表示怀着进入主所在的天堂的天堂喜乐。
由于“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她们的“衣服”表示在秩序终端中的真理,如在圣言字义中的圣言真理,所以从前身为处女的王的女儿都身穿多彩的袍子,如论及大卫的女儿他玛的话(撒母耳记下13:18)。在撒迦利亚书:
祂的善何等大,祂的美何等大!五谷使少年人成长,新酒使处女成长。(撒迦利亚书9:17)
这些话也论述了主;“祂的善和美”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五谷使少年人成长,新酒使处女成长”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真理的情感通过来自祂的良善和真理形成。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处女或童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一点从其它经文同样看出来(如以赛亚书62:5; 耶利米书2:32; 约珥书1:7, 8; 诗篇148:12; 士师记5:30)。
由于“处女或童女”表示对教会纯正真理的情感,这情感与爱之良善完全一致,所以经上吩咐:
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大祭司都不可娶,只可娶他自己民中的处女为妻,免得他亵渎他的种。(利未记21:13–15; 以西结书44:22)
前面解释了这段经文的细节(可参看AE 768d节)。正因“处女或童女”表示对纯正真理的情感,对她的玷污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歪曲,所以经上严厉禁止行淫或通奸:
人若劝诱处女,与她同寝,就必须聘她为妻;若她的父亲不肯给出她,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称给他聘银。(出埃及记22:15, 16; 申命记22:28, 29)
《属天的奥秘》(可参看9181–9186节)解释了这段经文。
正因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理解构成一个婚姻,就像一个处女被一个男子求婚,并与他结婚,后来他们像每个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或情感和思维,或良善和真理那样构成一体,而不同的情感不能与同一种思维结合,或不同的意愿不能与同一种理解力结合,或不同的教会真理不能与同一种爱之良善结合,否则就会造成对真理的歪曲和驱散,所以与已经被聘定的处女同寝是一种可判处死刑的罪行,正如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所说的:
若一个身为处女的少女已经聘定给丈夫,一个男人却与她在城里同寝,这二人都要用石头打死;若在田野,只要将男子处死,少女没有该死的罪。(申命记22:23–27)
“在城里同寝”表示对来自圣言的教义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因为“城”表示教义,“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教义真理的一种惩罚。但“在田野同寝”表示在教会真理被接受为教义之前,对它的歪曲;这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因为“田野”表示教会,在这种教会,真理首先被植入,然后成长,最后成为教义事务,或说与教义合一;这就是为何只有这个男人必须被处死。由此也可以看出,“处女或童女”表示未被玷污的对真理的情感(如利未记21:13; 申命记22:13–21; 以西结书23: 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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