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519a.启8:11.“这星名叫苦艾”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这从“名”、“星”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状态是什么样,事物是什么样,或说一个状态的品质、一个事物的品质(参看AE 148节);“星”,即此处“好像一盏灯的烧着的大星”是指被自我之爱歪曲的圣言真理;“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苦艾”因它的苦味而具有这种含义,苦味源于与对立的不甜混杂的甜味;因此,像苦艾和苦胆那样的苦味在灵义上表示与虚假,也就是真理的对立面,即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因为品味和尝味表示对知道并变得智慧的情感,因此美味的东西表示智慧的快乐和愉悦;美食因味美而表示智慧的真理。这一切来自对应(参看《属天的奥秘》,3502, 3536, 3589, 4791–4805节)。“苦艾”和“苦胆”因其苦味而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这句话表示通过被歪曲的真理,所有这些人在属灵生命上都灭亡了;因为真理构成人的属灵生命,而邪恶之虚假则消灭它;当真理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时,它们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本身。
犹太民族就有这些虚假;但在正直的外邦人当中,它们是另一种虚假;在福音书中,这些虚假由“醋”来表示,而前者由调和了没药的“苦胆和酒”来表示:
他们来到一个地方,叫各各他,拿苦胆调和的醋给耶稣喝;祂尝了,不肯喝。当祂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其中有一个人跑去,拿海绵蘸满了醋,绑在芦苇秆上给祂喝。(马太福音27:33–34, 48; 马可福音15:23, 36)
约翰福音: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使经文应验,就说,我渴了。有一个器皿盛满了醋,放在那里;他们就拿海绵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嘴边。耶稣受了那醋,说,成了!(约翰福音19:28–30)
福音书所记载的关于主受难的每一种情况,在灵义上都表示那时教会在主和圣言方面的状态。事实上,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犹太人怎样对待圣言或神性真理,就怎样对待主(对此,参看AE 64, 195节)。他们拿“苦胆调和的醋”(这醋也被称为“没药调和的酒”)给主,表示在犹太民族那里,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品质,即:它与邪恶之虚假混杂在一起,因而完全被歪曲和玷污了,所以祂不会喝它。但后来“他们就拿海绵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表示在正直的外邦人中的那种虚假,这种虚假是来自对真理的无知的虚假,其中有某种良善和有用的东西;主接受这种虚假,所以祂喝了这醋;他们绑在其上的“牛膝草”表示对虚假的洁净;主说“我渴了”表示神性属灵的渴,就是对教会中的神性真理和良善的渴,人类凭神性真理和良善得救。关于在犹太民族当中的邪恶之虚假是何品质,以及在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无知的虚假是何品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
在诗篇,“苦胆”和“醋”具有相同的含义:
他们给我苦胆当食物;我渴了,他们给我醋喝。愿他们的筵席在他们面前变为网罗;愿他们的赏赐是陷阱。愿他们眼目昏暗,无法看见;求你使他们的腰常常战抖。(诗篇69:21–23)
这些话论及主,所以此处“苦胆”、“醋”、“渴”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在他们面前为网罗的“筵席”(即桌子)表示在来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方面误入歧途或犯错,因为“筵席”(即桌子)是指一切属灵食物,属灵食物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将要昏暗,使他们无法看见的“眼目”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将要战抖的“腰”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以及它与对真理的理解的婚姻;圣言其它部分中的“腰”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利米哀歌:
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所以我说,我的胜利消失了,我从耶和华所得的盼望也没有了。求你记念我的痛苦和哀叹,就是苦艾和苦胆或毒菜。(耶利米哀歌3:15, 18–19)
这段经文也论及主。“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表示主在教会只找到那时存在于犹太人当中的虚假和被歪曲的真理,“苦艾”表示与真理,因而与被歪曲之物混杂的邪恶之虚假;“我的胜利消失了,我从耶和华所得的盼望也没有了。求你记念我的痛苦和哀叹,就是苦艾和苦胆或毒菜”表示主与地狱的争战,以及祂对将犹太民族带回到对真理的接受和承认中的绝望。因为处于邪恶之虚假,却又处于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灵人在被征服,并投入地狱之前,会作出更长时间的抵抗。原因在于,他们通过真理与天堂联系;在他们被扔下去之前,这种联系和由此产生的结合必须被打破并除去;这涉及对胜利的绝望,就是主在十字架上所经受的那种绝望,那时祂说“我渴了”,他们就给祂醋喝。
耶利米书:
耶和华我们的神将我们剪除,又将苦胆水给我们喝。(耶利米书8:14)
同一先知书:
看哪,我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列族中;我要打发剑追杀他们,直到将他们灭尽。(耶利米书9:15–16)
又:
看哪,我必使他们吃苦艾,喝苦胆水;因伪善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进入全地。(耶利米书23:15)
这些话也论及犹太民族,犹太民族以上千种方式败坏圣言,歪曲它的真理,玷污它的良善。“苦艾”表示虚假之邪恶,“喝苦胆水”表示邪恶之虚假,两者都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混杂。“耶和华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表示他们凭自己从内心处于邪恶和来自邪恶的虚假;邪恶和虚假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如在别处的许多经文中;然而,它们属于人自己;其原因已在前面各处说明。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的“伪善”表示虚假与真理的这种混杂,因为他们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却又在教导虚假。他们从圣言说话时,就说真理,从他们自己和自己的教义教导时,却又教导虚假。“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列族中;我要打发剑追杀他们”表示他们被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毁灭;“分散在列族中”表示被虚假之邪恶毁灭,“打发剑追杀他们”表示被邪恶之虚假毁灭。“民族”表示邪恶(参看AE 175b, 331b节);“剑”表示真理与虚假的争战,并虚假与真理的争战,以及它的毁灭(也可参看AE 131b, 367节)。
阿摩司书:
看哪,耶和华用裂口击破大房,用裂缝击破小屋。马岂能在岩石上奔跑?人岂能在那里用牛耕种呢?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阿摩司书6:11–12)
同一先知书:
他们使公平变为苦艾,将公义丢弃于地。(阿摩司书5:7)
“耶和华用裂口击破大房,用裂缝击破小屋”表示在有学问的人当中对真理的大量败坏和歪曲,以及在没有学问的人当中,一些败坏和歪曲,“大房”表示一个有学问的人,“小屋”表示一个没有学问的人;“裂口”表示被虚假摧毁的真理,“裂缝”也是,只是程度小一些。“马岂能在岩石上奔跑?人岂能在那里用牛耕种呢”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在有邪恶之虚假的地方是不可能的,或说哪里有邪恶之虚假,哪里就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奔跑的马”表示对真理的理解,“用牛耕种”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表示这是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玷污了圣言的良善,“公平”表示圣言的真理,“公义的果子”表示圣言的良善。
519b.摩西在他的歌中清楚声明,被称为以色列人和犹太人的雅各子孙就具有这种品质;其中,经上以这些话描述了他们: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申命记32:32–33)
“葡萄树”表示教会,经上之所以说这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是因为“所多玛”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蛾摩拉”表示这些邪恶的一切虚假;“葡萄”表示教会的良善,“挂”表示教会的真理。“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表示他们拥有的是与真理混杂的最坏的那种邪恶和虚假,而不是教会的良善;“酒”表示信之真理和良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表示对他们来说,这信之真理和良善都是外在的,其中有来自内层的邪恶。雅各的子孙就具有这种性质和品质,尽管他们当中有一个教会(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苦胆”和“苦艾”表示与良善和真理混杂的邪恶和虚假,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惟恐你们当中,或男或女,或宗族或支派,今日心里从耶和华我们的神那里回头看,去侍奉那些民族的神明;又怕你们当中有根长出苦胆和苦艾来。(申命记29:18)
此处“苦胆”和“苦艾”也表示良善和真理与邪恶和虚假的混杂;当从心里拜别神,只嘴上拜耶和华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那时,外在听起来像良善,看起来像真理,而内在却是邪恶和虚假;当内层是邪恶和虚假,外层是良善和真理时,这两者就有一种混杂,那时良善会变成苦胆,真理会变成苦艾。当人从心里恨恶邻舍,否认教会的真理,而表面上又表现出对邻之仁,信奉教会的真理时,情况也一样;那时他里面有“有根长出苦胆和苦艾来”,因为他让邪恶和虚假从内层进入,并将它们与他外在所表现的良善和真理混在一起。
约伯记:
他口中以恶为甘甜,把恶藏在舌头底下;他虽顾惜不放弃,含在口里,他的饼在肚里却要翻转,在他中间成为虺蛇的苦胆;他吞了财宝,还要吐出;神要把它们从他腹中掏出来。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液,毒蛇的舌头必杀他。(约伯记20:12–16)
这是对伪善的描述,人出于伪善说神圣的话,伪装良善的情感,内心却否认和亵渎。“他把恶藏在舌头底下,含在口里”描述了他的里面或内层。“他的饼在肚里却要翻转,在他中间成为虺蛇的苦胆”表示因此,良善被邪恶污染,并被逐出;“饼”表示爱之良善,“肚里”是指从内部或内层,“虺蛇的苦胆”表示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他吞了财宝,还要吐出;神要把它们从他腹中掏出来”表示真理也被虚假逐出;这虚假由“虺蛇的毒液”来表示。
要知道,当邪恶与虚假在人的灵里,而良善与真理在他身体的行为与言语中时,良善与邪恶,并良善之真理与邪恶之虚假就混在一起。但在人灵里的东西,也就是内层,会进入属于身体的东西,或外层起作用;因为它流入看似良善与真理的外层,使它像苦胆和苦艾那样苦,尽管在人面前似乎是甜的。由于人的嘴口和言语上的良善与真理具有这种品质,所以当人死后成为一个灵时,良善就与邪恶分离,虚假则与真理分离,良善与真理被夺走,因此人的灵完全变成自己的邪恶和虚假。但必须知道,良善与邪恶,并真理与虚假的这种混杂不是对良善与真理的亵渎;只有那些一开始在内心和信仰上接受真理和良善,后来在内心和信仰上又否认它们的人才会犯亵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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