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81

1081.“使她荒凉

1081.“使她荒凉赤身”表示弃绝它的虚假,也就是被歪曲的真理,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真理或缺乏一切真理。这从“使(她) 荒凉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使(她)荒凉赤身”是指弃绝它的虚假,也就是被歪曲的真理;当这些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真理,故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荒凉赤身”表示没有任何真理,因为所表示的是属灵的荒凉和赤身;属灵的荒凉就像旷野或沙漠中的荒凉,那里既没有五谷,也没有果树,属灵的赤身就像一个没有衣服之人的赤身。“五谷和果树”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衣服”表示提供衣服的真理。因此,没有后者和前者,是指没有任何真理。“赤身”表示对真理的剥夺(可参看AE 240a–c, 1008节);“荒凉”,就是诸如存在于旷野或沙漠中的那种荒凉,表示没有真理的地方(可参看AE 730a,b节)。

(关于圣言续)

现在可以说明,圣言在流注和对应方面是何性质。在约翰福音中,经上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瞎了的“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信仰;硬了的“心”表示对良善的意愿和爱;“医治”表示被改造。他们没有被允许“回转过来得医治”,免得他们犯亵渎罪;因为一个得了医治,又回到其邪恶和虚假中的人就犯了亵渎罪;犹太民族将是这种情况。

马太福音:

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它们看得见;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它们听得见。(马太福音13:16)

此处“眼睛”也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信仰;因此,“看得见”表示服从,因而表示遵行信之真理的生活,“听得见”表示服从和生活。事实上,人有福不是因为看得见、听得见,而是因为他理解、相信、服从和生活。

同一福音书: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此处“眼睛”也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信仰,它因人从理解和信仰中所获得的真理之光而被称为灯。由于一个人凭对真理的理解和信仰而变得智慧,所以经上说:“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身体”是指这个人,“光明”是指智慧。但对“坏眼”,也就是对虚假的理解和信仰来说,情况正好相反。“黑暗”是指虚假,“光若是黑暗”表示如果真理是假的,或被歪曲;由于被歪曲的真理比其它任何虚假都更糟糕,所以经上说:“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从这几个例子明显可知,何为对应,何为流注,即:眼睛是理解和信仰的对应,心是意愿和爱的对应,耳朵是服从的对应,灯和光是真理的对应,黑暗是虚假的对应,等等。由于这一个是属灵的,那一个是属世的,属灵的进入属世的,并将其塑造成自己的形像或样子,好叫它可以出现在眼前,或出现在世人面前,所以这种行为就是流注。这就是在一切和每个细节上的圣言。


诠释启示录 #997

997.“好叫那从日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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