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81

1081.“使她荒凉

1081.“使她荒凉赤身”表示弃绝它的虚假,也就是被歪曲的真理,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真理或缺乏一切真理。这从“使(她) 荒凉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使(她)荒凉赤身”是指弃绝它的虚假,也就是被歪曲的真理;当这些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真理,故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荒凉赤身”表示没有任何真理,因为所表示的是属灵的荒凉和赤身;属灵的荒凉就像旷野或沙漠中的荒凉,那里既没有五谷,也没有果树,属灵的赤身就像一个没有衣服之人的赤身。“五谷和果树”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衣服”表示提供衣服的真理。因此,没有后者和前者,是指没有任何真理。“赤身”表示对真理的剥夺(可参看AE 240a–c, 1008节);“荒凉”,就是诸如存在于旷野或沙漠中的那种荒凉,表示没有真理的地方(可参看AE 730a,b节)。

(关于圣言续)

现在可以说明,圣言在流注和对应方面是何性质。在约翰福音中,经上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瞎了的“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信仰;硬了的“心”表示对良善的意愿和爱;“医治”表示被改造。他们没有被允许“回转过来得医治”,免得他们犯亵渎罪;因为一个得了医治,又回到其邪恶和虚假中的人就犯了亵渎罪;犹太民族将是这种情况。

马太福音:

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它们看得见;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它们听得见。(马太福音13:16)

此处“眼睛”也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信仰;因此,“看得见”表示服从,因而表示遵行信之真理的生活,“听得见”表示服从和生活。事实上,人有福不是因为看得见、听得见,而是因为他理解、相信、服从和生活。

同一福音书: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此处“眼睛”也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信仰,它因人从理解和信仰中所获得的真理之光而被称为灯。由于一个人凭对真理的理解和信仰而变得智慧,所以经上说:“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身体”是指这个人,“光明”是指智慧。但对“坏眼”,也就是对虚假的理解和信仰来说,情况正好相反。“黑暗”是指虚假,“光若是黑暗”表示如果真理是假的,或被歪曲;由于被歪曲的真理比其它任何虚假都更糟糕,所以经上说:“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从这几个例子明显可知,何为对应,何为流注,即:眼睛是理解和信仰的对应,心是意愿和爱的对应,耳朵是服从的对应,灯和光是真理的对应,黑暗是虚假的对应,等等。由于这一个是属灵的,那一个是属世的,属灵的进入属世的,并将其塑造成自己的形像或样子,好叫它可以出现在眼前,或出现在世人面前,所以这种行为就是流注。这就是在一切和每个细节上的圣言。


诠释启示录 #967

967.“海中一切活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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