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81

1081.“使她荒凉

1081.“使她荒凉赤身”表示弃绝它的虚假,也就是被歪曲的真理,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真理或缺乏一切真理。这从“使(她) 荒凉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使(她)荒凉赤身”是指弃绝它的虚假,也就是被歪曲的真理;当这些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真理,故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荒凉赤身”表示没有任何真理,因为所表示的是属灵的荒凉和赤身;属灵的荒凉就像旷野或沙漠中的荒凉,那里既没有五谷,也没有果树,属灵的赤身就像一个没有衣服之人的赤身。“五谷和果树”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衣服”表示提供衣服的真理。因此,没有后者和前者,是指没有任何真理。“赤身”表示对真理的剥夺(可参看AE 240a–c, 1008节);“荒凉”,就是诸如存在于旷野或沙漠中的那种荒凉,表示没有真理的地方(可参看AE 730a,b节)。

(关于圣言续)

现在可以说明,圣言在流注和对应方面是何性质。在约翰福音中,经上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瞎了的“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信仰;硬了的“心”表示对良善的意愿和爱;“医治”表示被改造。他们没有被允许“回转过来得医治”,免得他们犯亵渎罪;因为一个得了医治,又回到其邪恶和虚假中的人就犯了亵渎罪;犹太民族将是这种情况。

马太福音:

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它们看得见;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它们听得见。(马太福音13:16)

此处“眼睛”也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信仰;因此,“看得见”表示服从,因而表示遵行信之真理的生活,“听得见”表示服从和生活。事实上,人有福不是因为看得见、听得见,而是因为他理解、相信、服从和生活。

同一福音书: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此处“眼睛”也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信仰,它因人从理解和信仰中所获得的真理之光而被称为灯。由于一个人凭对真理的理解和信仰而变得智慧,所以经上说:“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身体”是指这个人,“光明”是指智慧。但对“坏眼”,也就是对虚假的理解和信仰来说,情况正好相反。“黑暗”是指虚假,“光若是黑暗”表示如果真理是假的,或被歪曲;由于被歪曲的真理比其它任何虚假都更糟糕,所以经上说:“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从这几个例子明显可知,何为对应,何为流注,即:眼睛是理解和信仰的对应,心是意愿和爱的对应,耳朵是服从的对应,灯和光是真理的对应,黑暗是虚假的对应,等等。由于这一个是属灵的,那一个是属世的,属灵的进入属世的,并将其塑造成自己的形像或样子,好叫它可以出现在眼前,或出现在世人面前,所以这种行为就是流注。这就是在一切和每个细节上的圣言。


真实的基督教 #2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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