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0.“这些必恨这淫妇”表示对教皇会议用来歪曲真理,玷污圣言的良善,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教条的彻底弃绝。这从“恨”和“淫妇”的含义清楚可知:“恨”是指完全弃绝;“淫妇”是指巴比伦,巴比伦因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随之对教会圣物的亵渎而被称为淫妇。在圣言中,“淫妇或妓女”和“淫行”就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AE 141b, 817c, 881, 1032节)。“恨淫妇的人”是指改革宗教徒,他们完全弃绝了从教皇会议发出的教条;这些教条因以扩大统治,而不是拯救人为目的,所以不能不反对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不能不歪曲和玷污它们。
(关于圣言续)
前面说明,每层天堂都有一部圣言,这些圣言按其顺序都包含在我们的圣言中,它们因此通过流注,随之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因此,这里要解释一下何为对应,何为流注;否则无法理解圣言是何品质,因而无法理解在其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圣言的灵魂上,圣言是何品质。不过,要举例来说明何为对应和流注。被称为面部表情的脸上的变化对应于心智的情感;因此,脸在面部表情上的变化就像心智的情感在状态上的变化。脸上的这些变化就是对应,因此脸本身也是对应;为叫对应可以变得显而易见,心智进入它的行为被称为流注。人的思维视觉被称为理解力,它对应于人眼睛的视觉;因此,来自理解力的思维的品质从眼睛的光和火焰中变得显而易见。眼睛的视觉是一种对应,因此眼睛本身也是对应;理解力进入眼睛,使得对应变得明显的行为就是流注。属于理解力的主动思维对应于嘴上的话语。话语是一种对应,嘴和属于嘴的一切同样是对应,思维进入话语和说话器官的行为就是流注。心智的感知对应于鼻孔的嗅觉。嗅觉和鼻孔是对应,行为是流注。这就是为何说一个拥有内在感知的人有敏锐的鼻子;感知事物被称为闻出它。
听从,也就是服从,对应于耳朵的听觉;因此,听觉和耳朵是对应,为叫一个人可以竖起耳朵专心听,服从进入听觉的行为是流注。因此,听从和听见都具有意义,听从某人和侧耳听某人是指服从;听从和听见某人是指用耳朵听。身体的行为对应于意愿,心脏的行为对应于爱之生命,肺脏的行为,也就是呼吸,对应于信之生命;就其一切肢体、内脏和器官而言的整个身体,对应于就其生命的功能和能力而言的灵魂。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何为对应,何为流注;当属于人的理解力和意愿之生命的属灵之物流入属于其身体的行为时,它就以一种属世的肖像来展现自己,或说被属世地描绘出来,于是便有了对应关系;因此,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通过对应关系行如一体,就像内层和外层,或在先者和在后者,或有效原因和结果,或属于人的思维和意愿的主因与属于其言语和行为的工具因一样。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这种对应关系不仅存在于属于人的一切和每个事物中,还存在于世界上的一切和每个事物中;这些对应关系通过灵界及其一切事物进入自然界及其一切事物的流注产生,或变得显而易见。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就属世的字义而言,我们的圣言如何通过流注和对应而与天上的圣言构成一体,天上圣言的意义是属灵的。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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