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80

1080.“这些必恨

1080.“这些必恨这淫妇”表示对教皇会议用来歪曲真理,玷污圣言的良善,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教条的彻底弃绝。这从“恨”和“淫妇”的含义清楚可知:“恨”是指完全弃绝;“淫妇”是指巴比伦,巴比伦因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随之对教会圣物的亵渎而被称为淫妇。在圣言中,“淫妇或妓女”和“淫行”就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AE 141b, 817c, 881, 1032节)。“恨淫妇的人”是指改革宗教徒,他们完全弃绝了从教皇会议发出的教条;这些教条因以扩大统治,而不是拯救人为目的,所以不能不反对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不能不歪曲和玷污它们。

(关于圣言续)

前面说明,每层天堂都有一部圣言,这些圣言按其顺序都包含在我们的圣言中,它们因此通过流注,随之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因此,这里要解释一下何为对应,何为流注;否则无法理解圣言是何品质,因而无法理解在其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圣言的灵魂上,圣言是何品质。不过,要举例来说明何为对应和流注。被称为面部表情的脸上的变化对应于心智的情感;因此,脸在面部表情上的变化就像心智的情感在状态上的变化。脸上的这些变化就是对应,因此脸本身也是对应;为叫对应可以变得显而易见,心智进入它的行为被称为流注。人的思维视觉被称为理解力,它对应于人眼睛的视觉;因此,来自理解力的思维的品质从眼睛的光和火焰中变得显而易见。眼睛的视觉是一种对应,因此眼睛本身也是对应;理解力进入眼睛,使得对应变得明显的行为就是流注。属于理解力的主动思维对应于嘴上的话语。话语是一种对应,嘴和属于嘴的一切同样是对应,思维进入话语和说话器官的行为就是流注。心智的感知对应于鼻孔的嗅觉。嗅觉和鼻孔是对应,行为是流注。这就是为何说一个拥有内在感知的人有敏锐的鼻子;感知事物被称为闻出它。

听从,也就是服从,对应于耳朵的听觉;因此,听觉和耳朵是对应,为叫一个人可以竖起耳朵专心听,服从进入听觉的行为是流注。因此,听从和听见都具有意义,听从某人和侧耳听某人是指服从;听从和听见某人是指用耳朵听。身体的行为对应于意愿,心脏的行为对应于爱之生命,肺脏的行为,也就是呼吸,对应于信之生命;就其一切肢体、内脏和器官而言的整个身体,对应于就其生命的功能和能力而言的灵魂。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何为对应,何为流注;当属于人的理解力和意愿之生命的属灵之物流入属于其身体的行为时,它就以一种属世的肖像来展现自己,或说被属世地描绘出来,于是便有了对应关系;因此,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通过对应关系行如一体,就像内层和外层,或在先者和在后者,或有效原因和结果,或属于人的思维和意愿的主因与属于其言语和行为的工具因一样。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这种对应关系不仅存在于属于人的一切和每个事物中,还存在于世界上的一切和每个事物中;这些对应关系通过灵界及其一切事物进入自然界及其一切事物的流注产生,或变得显而易见。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就属世的字义而言,我们的圣言如何通过流注和对应而与天上的圣言构成一体,天上圣言的意义是属灵的。


诠释启示录 #496

496.启8:5.“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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