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80

1080.“这些必恨

1080.“这些必恨这淫妇”表示对教皇会议用来歪曲真理,玷污圣言的良善,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教条的彻底弃绝。这从“恨”和“淫妇”的含义清楚可知:“恨”是指完全弃绝;“淫妇”是指巴比伦,巴比伦因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随之对教会圣物的亵渎而被称为淫妇。在圣言中,“淫妇或妓女”和“淫行”就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AE 141b, 817c, 881, 1032节)。“恨淫妇的人”是指改革宗教徒,他们完全弃绝了从教皇会议发出的教条;这些教条因以扩大统治,而不是拯救人为目的,所以不能不反对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不能不歪曲和玷污它们。

(关于圣言续)

前面说明,每层天堂都有一部圣言,这些圣言按其顺序都包含在我们的圣言中,它们因此通过流注,随之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因此,这里要解释一下何为对应,何为流注;否则无法理解圣言是何品质,因而无法理解在其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圣言的灵魂上,圣言是何品质。不过,要举例来说明何为对应和流注。被称为面部表情的脸上的变化对应于心智的情感;因此,脸在面部表情上的变化就像心智的情感在状态上的变化。脸上的这些变化就是对应,因此脸本身也是对应;为叫对应可以变得显而易见,心智进入它的行为被称为流注。人的思维视觉被称为理解力,它对应于人眼睛的视觉;因此,来自理解力的思维的品质从眼睛的光和火焰中变得显而易见。眼睛的视觉是一种对应,因此眼睛本身也是对应;理解力进入眼睛,使得对应变得明显的行为就是流注。属于理解力的主动思维对应于嘴上的话语。话语是一种对应,嘴和属于嘴的一切同样是对应,思维进入话语和说话器官的行为就是流注。心智的感知对应于鼻孔的嗅觉。嗅觉和鼻孔是对应,行为是流注。这就是为何说一个拥有内在感知的人有敏锐的鼻子;感知事物被称为闻出它。

听从,也就是服从,对应于耳朵的听觉;因此,听觉和耳朵是对应,为叫一个人可以竖起耳朵专心听,服从进入听觉的行为是流注。因此,听从和听见都具有意义,听从某人和侧耳听某人是指服从;听从和听见某人是指用耳朵听。身体的行为对应于意愿,心脏的行为对应于爱之生命,肺脏的行为,也就是呼吸,对应于信之生命;就其一切肢体、内脏和器官而言的整个身体,对应于就其生命的功能和能力而言的灵魂。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何为对应,何为流注;当属于人的理解力和意愿之生命的属灵之物流入属于其身体的行为时,它就以一种属世的肖像来展现自己,或说被属世地描绘出来,于是便有了对应关系;因此,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通过对应关系行如一体,就像内层和外层,或在先者和在后者,或有效原因和结果,或属于人的思维和意愿的主因与属于其言语和行为的工具因一样。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这种对应关系不仅存在于属于人的一切和每个事物中,还存在于世界上的一切和每个事物中;这些对应关系通过灵界及其一切事物进入自然界及其一切事物的流注产生,或变得显而易见。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就属世的字义而言,我们的圣言如何通过流注和对应而与天上的圣言构成一体,天上圣言的意义是属灵的。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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