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79

1079.启17:1

1079.启17:16.“你所看见在那兽上的十角”表示在改革宗教徒中间的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尤其涉及主的神性权柄和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这从“在那兽上的十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那兽上的十角”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对此,参看AE 1069节);“角”是指在能力方面的真理(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兽”是指圣言(参看AE 1038节)。“那兽的十角”在此表示在改革宗教徒中间的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这一点从前面两节经文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这句话表示他们完全弃绝教皇的一切法规和法令,因而弃绝他的歪曲和亵渎,尤其前面所论述的那两个,就是关于他统治教会圣物的权柄,以及被称为打开和关闭天堂权柄的统治人类灵魂的权柄,还有关于解释圣言并改变其中的事物以支持他自己的统治的权柄;这些是他们宗教的两个头,改革宗完全弃绝了这两个头,并用火焚烧。这一节和下一节经文就描述了这种退出或脱离,这一点可从内义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因为第12–14节经文论述了巴比伦之内那些弃绝这两个亵渎的教条之人;而这两节经文论述了巴比伦之外那些弃绝它们的人,第15节经文论述了他们其余的亵渎。情况就是这样,当理解了“兽”表示圣言,“兽的角”表示圣言的真理,“淫妇”表示巴比伦的亵渎时,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

(关于圣言续)

字义上的圣言通常看起来很简单,然而,三层天堂的智慧仍储存在它里面,因为其中的每个最小细节都包含着内在和更内在的意义,或说越来越内在的意义:内在意义就是诸如存在于第一层天堂中的那层意义,更内在的意义就是诸如存在于第二层天堂中的那层意义,至内在的意义则是诸如存在于第三层天堂中的那层意义。这些意义都在字义中,一层在另一层里面;当被主引导的人阅读圣言时,它们由此一个接一个地展开,每层意义都从自己的天堂被展开。这些内在意义照着各层天堂而在光明和智慧的层级上各不相同;然而,它们仍通过流注,因而通过对应构成一体。接下来会说明它们是如何构成一体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圣言是如何受神性启发的,并且它是出于这种灵感写成的:世界上的其它任何东西根本不能与之相比。包含在它里面的三层天堂的智慧奥秘就是许多人所说的神秘事物。


诠释启示录 #97

97.“在七个金灯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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