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8.启17:16–18.你所看见在那兽上的十角,这些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因为神将遵行祂的心意,行一样的心意,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直等到神的话都完结了。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
“你所看见在那兽上的十角”表示在改革宗教徒中间的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尤其涉及主的神性权柄和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1079节);“这些必恨这淫妇”表示对教皇会议用来歪曲真理,玷污圣言的良善,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教条的彻底弃绝(1080节);“使她荒凉赤身”表示弃绝它的虚假,也就是被歪曲的真理,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真理(1081节);“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1082节);“用火将她烧尽”表示弃绝整个这一宗教,它因对统治教会圣物和天堂的爱而亵渎了教会的圣物(1083节)。
“因为神将遵行祂的心意放在他们心里”表示来自主的这些事物,使他们完全退出(1084节);“行一样的心意”表示一致(1085节);“把他们的国给那兽”表示承认圣言是神性,教会建立在它上面(1086节);“直等到神的话都完结了”表示甚至直到当审判发生,然后一个新状态出现时,教会的最后状态(1087节)。
“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大城”表示教会的可憎教义(1088节);“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表示它对教会真理的统治(1089节)。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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