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77

1077.“就是各人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诠释启示录 #529

529.启8:13.

529.启8:13.“我观看,听见一位天使飞在天中间”表示主在处于末期的教会状态上光照天堂里的所有人。这从“观看,听见”、“天使”、“飞”和“在天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观看,听见”是指打开理解力去感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使”是指主,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自己(可参看AE 130, 200, 302节),在此是指在显明就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言,处于末期的教会是何品质的主;“飞”是指光照并赐予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在天中间”是指在整个天堂,或所有在天堂里的人。“在中间”表示在整体中,因而表示全部(参看AE 213节)。由此可见,“我观看,听见一位天使飞在天中间”表示在处于末期的教会状态上,对天堂里的所有人的光照。之所以表示在处于末期的教会状态上的光照,是因为这就是下文论述的主题。“观看,听见”表示打开理解力去感知,因为“观看”表示理解,“听见”表示感知。“观看或看见”表示理解(参看AE 260节);“听见”表示感知(AE 14, 108节)。

“飞”当论及主时,表示光照,因为“飞”论及理解力,以及它的视野在周围的延伸;因此,当论及主时,“飞”表示对理解力的光照。当论及主时,“飞”表示全在(可参看AE 282节);因此,它也表示光照,因为主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光照。在诗篇,“飞”所表相同:

神骑着基路伯飞行,载在风的翅膀上。(诗篇18:10; 撒母耳记下22:11)

“基路伯”表示至内层天堂,“骑”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飞”和“载在风的翅膀上”具有相同的含义;但“骑”在此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此处“基路伯”所表示的至内层天堂;“飞”也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中间天堂;而“载在风的翅膀上”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终端天堂。“骑”表示赐予理解(参看AE 355c, 364b节);“基路伯”表示至内层天堂(AE 313a, 322, 362, 462节)。“飞”表示光照中间天堂,因为该天堂是属灵天堂;在圣言中,属灵事物由各种鸟,以及它们的翅膀和飞行来表示。“载在风的翅膀上”表示光照终端天堂,因为“翅膀”是为了飞行,在此表示光照,“风”表示该天堂的属灵之物。因此,这一切事物描述了主在众天堂的全在,因而也表示对理解力的光照,因为如前所述,主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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