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74

1074.“那些与羔

1074.“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表示那些爱主、爱邻,并拥有仁之信的人拥有关于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和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真理。这从“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主呼召时,“被呼召的”是指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拣选的”是指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忠信的”是指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这是“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的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的地方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处于对主之爱的第三层天堂天使被称为“被呼召的”,处于对邻之爱的第二层天堂天使被称为“拣选的”,处于仁之信的第一层天堂天使被称为“忠信的”。由于主在地上的教会有那些属于第三层、第二层和第一层天堂,因而死后成为这些天堂的天使之人,所以“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是指在教皇统治之下的国家中,所有将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归于主,将神性的神圣性和灵感归于圣言,并因这两个教义或本质而从教皇的代牧权柄中退出的人。

(关于圣言续)

由于当神性真理从主自己通过三层天堂降至世人那里时,它在每层天堂都被写出来,并成为圣言,所以圣言是天堂彼此的联结,也是天堂与世上教会的联结。因为圣言处处都是一样的,仅在荣耀和智慧的完美上照着天堂所在的层级而不同;因此,当承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的人阅读圣言时,神圣的神性就从主通过天堂流入这个人;这样一个人越爱智慧,就越能被教导,因而越能从圣言,如同从主自己或天堂本身那里一样汲取智慧,从而越能得到和滋养天使自己一样的食物滋养,这食物里面有生命,正如主所说的这些话: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约翰福音:

我所赐你们的水要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

马太福音: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

约翰福音:

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这就是圣言。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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