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74

1074.“那些与羔

1074.“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表示那些爱主、爱邻,并拥有仁之信的人拥有关于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和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真理。这从“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主呼召时,“被呼召的”是指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拣选的”是指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忠信的”是指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这是“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的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的地方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处于对主之爱的第三层天堂天使被称为“被呼召的”,处于对邻之爱的第二层天堂天使被称为“拣选的”,处于仁之信的第一层天堂天使被称为“忠信的”。由于主在地上的教会有那些属于第三层、第二层和第一层天堂,因而死后成为这些天堂的天使之人,所以“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是指在教皇统治之下的国家中,所有将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归于主,将神性的神圣性和灵感归于圣言,并因这两个教义或本质而从教皇的代牧权柄中退出的人。

(关于圣言续)

由于当神性真理从主自己通过三层天堂降至世人那里时,它在每层天堂都被写出来,并成为圣言,所以圣言是天堂彼此的联结,也是天堂与世上教会的联结。因为圣言处处都是一样的,仅在荣耀和智慧的完美上照着天堂所在的层级而不同;因此,当承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的人阅读圣言时,神圣的神性就从主通过天堂流入这个人;这样一个人越爱智慧,就越能被教导,因而越能从圣言,如同从主自己或天堂本身那里一样汲取智慧,从而越能得到和滋养天使自己一样的食物滋养,这食物里面有生命,正如主所说的这些话: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约翰福音:

我所赐你们的水要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

马太福音: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

约翰福音:

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这就是圣言。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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