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74

1074.“那些与羔

1074.“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表示那些爱主、爱邻,并拥有仁之信的人拥有关于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和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真理。这从“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主呼召时,“被呼召的”是指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拣选的”是指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忠信的”是指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这是“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的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的地方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处于对主之爱的第三层天堂天使被称为“被呼召的”,处于对邻之爱的第二层天堂天使被称为“拣选的”,处于仁之信的第一层天堂天使被称为“忠信的”。由于主在地上的教会有那些属于第三层、第二层和第一层天堂,因而死后成为这些天堂的天使之人,所以“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是指在教皇统治之下的国家中,所有将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归于主,将神性的神圣性和灵感归于圣言,并因这两个教义或本质而从教皇的代牧权柄中退出的人。

(关于圣言续)

由于当神性真理从主自己通过三层天堂降至世人那里时,它在每层天堂都被写出来,并成为圣言,所以圣言是天堂彼此的联结,也是天堂与世上教会的联结。因为圣言处处都是一样的,仅在荣耀和智慧的完美上照着天堂所在的层级而不同;因此,当承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的人阅读圣言时,神圣的神性就从主通过天堂流入这个人;这样一个人越爱智慧,就越能被教导,因而越能从圣言,如同从主自己或天堂本身那里一样汲取智慧,从而越能得到和滋养天使自己一样的食物滋养,这食物里面有生命,正如主所说的这些话: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约翰福音:

我所赐你们的水要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

马太福音: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

约翰福音:

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这就是圣言。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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