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73

1073.“因为羔羊

1073.“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全能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合一从主发出,但在天堂却没有被天使如此合一地接受。最高层或第三层天堂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因此,第三层天堂被称为主的领土,第二层天堂被称为主的王国;也正因如此,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被称为主的儿子,第二层天堂的天使被称为天国之子和王子,以及君王。当主被称为“万主之主,万王之王”时,“万主”和“万王”是指这两类天使。当祂被称为“万神之神”时,“神”是指主,“万神”是指天使。但总体上,“万主”在灵义上是指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万王”在灵义上是指那些出于这爱处于真理的教义之人,无论他们在天堂还是在地上。由于爱和由此而来的仁之一切良善,并教义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一切真理都由主通过圣言被赋予人,而那些将拯救人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归于主,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的人知道这一点,所以此处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也就是说,唯独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也是圣言。由于主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做一切事,所以“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也是指主的全能。

(关于圣言续)

圣言具有这种品质,是因为它在起源上是从主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本身;这神性真理在下降到世人的过程中,按照三个层级依次穿过天堂;在每层天堂,它都以适合那里天使的智慧和聪明的方式被写出来;最后,它从主通过天堂被带到世人那里,在那里以适合他们理解和领悟的方式被写出来并颁布。因此,这就是圣言的字义,诸如在三层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以不同的次序储存在字义中。由此清楚可知,三层天堂天使的一切智慧都被主赋予我们的圣言,或说包括在这圣言中;在圣言至内层里面的第三层天堂天使的智慧,因充满神性真理的奥秘和宝藏而对世人来说,是无法理解和难以形容的。这些就储存在我们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和一切细节中。由于神性真理是天堂里的主,所以主自己存在于其圣言的一切细节和每个细节中,可以说住在其中,就像住在自己的天堂;正如祂自己论到约柜所说的,约柜里面只存放了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就是圣言的初熟之物,因为祂说,祂要在那里与摩西、亚伦说话,要存在于那里,住在那里,那里是祂的至圣所,也是祂如在天上那样的居所。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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