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3.“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全能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合一从主发出,但在天堂却没有被天使如此合一地接受。最高层或第三层天堂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因此,第三层天堂被称为主的领土,第二层天堂被称为主的王国;也正因如此,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被称为主的儿子,第二层天堂的天使被称为天国之子和王子,以及君王。当主被称为“万主之主,万王之王”时,“万主”和“万王”是指这两类天使。当祂被称为“万神之神”时,“神”是指主,“万神”是指天使。但总体上,“万主”在灵义上是指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万王”在灵义上是指那些出于这爱处于真理的教义之人,无论他们在天堂还是在地上。由于爱和由此而来的仁之一切良善,并教义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一切真理都由主通过圣言被赋予人,而那些将拯救人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归于主,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的人知道这一点,所以此处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也就是说,唯独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也是圣言。由于主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做一切事,所以“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也是指主的全能。
(关于圣言续)
圣言具有这种品质,是因为它在起源上是从主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本身;这神性真理在下降到世人的过程中,按照三个层级依次穿过天堂;在每层天堂,它都以适合那里天使的智慧和聪明的方式被写出来;最后,它从主通过天堂被带到世人那里,在那里以适合他们理解和领悟的方式被写出来并颁布。因此,这就是圣言的字义,诸如在三层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以不同的次序储存在字义中。由此清楚可知,三层天堂天使的一切智慧都被主赋予我们的圣言,或说包括在这圣言中;在圣言至内层里面的第三层天堂天使的智慧,因充满神性真理的奥秘和宝藏而对世人来说,是无法理解和难以形容的。这些就储存在我们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和一切细节中。由于神性真理是天堂里的主,所以主自己存在于其圣言的一切细节和每个细节中,可以说住在其中,就像住在自己的天堂;正如祂自己论到约柜所说的,约柜里面只存放了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就是圣言的初熟之物,因为祂说,祂要在那里与摩西、亚伦说话,要存在于那里,住在那里,那里是祂的至圣所,也是祂如在天上那样的居所。
84.“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永生来自祂。这从“我是活着的”和“直到时代的时代”的含义清楚可知:“我是活着的”是指来自永恒,唯独在祂里面的生命来自祂自己(对此,参看AE 82节),但此处“我是活着的”是指其他人里面的生命,在其他人里面的祂的生命就是永生;因为刚刚前面说祂“曾死过”,这句话表示祂被弃绝,因祂没有在信和爱中被接受;故此处“我是活着的”表示祂被那些在祂生命中的人接受,这生命就在与人同在的信和爱中,并且这生命就是永生。“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主的生命是对祂的信和爱之生命,这生命就是永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约翰福音中的经文: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4–16, 36)
又:
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0–11, 14)
“水”是指信之真理(参看AE 71节)。又:
叫凡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40, 63)
主所说的“话”也是信之真理。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26)
又:
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主所赐的“食物”也是信之真理和良善,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食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114, 4459,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8562, 9003节)。
之所以说主的生命在与人同在的对祂的信和爱中,是因为信和爱的一切都来自祂,来自祂的东西也是祂自己,因为它是祂发出的神性,这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真理的灵”和“圣灵”;由于主在其中,并且它就是主自己,所以经上说他们要住在主里面,这表示住在来自祂的对祂的信和爱里面;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10)
由此可知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你们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看见”主是指相信祂(参看AE 14, 25, 37节);“拥有对主的信,或相信主”是指在爱和仁中(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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