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2.启17:14.“这些人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表示他们必与淫妇所指的那些人争论圣言的神圣性和主拯救人类的权柄或能力;主将拯救那些愿意通过圣言被祂引导,而不是被那个女人,就是淫妇引导的人。这从“与羔羊争战”和“羔羊必胜过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与羔羊争战”是指争论圣言的神圣性和主拯救人类的权柄或能力;因为那些争论这些事的人与主一起争战,而不是与主争战,因为主是圣言,主是救恩。“羔羊必胜过他们”是指祂将拯救那些愿意通过圣言被祂教导和引导的人。他们就是主所征服的人,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那些与祂(即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这些人都在受教皇统治的国家里,他们只称教皇为教会的领袖,而不是某种意义上的代牧,以至于让他来取代世上的主,拥有随意打开和关闭天堂的权力,因为这种权力是神性权力,不能转给任何人;他们还认为,教皇不可以改变圣言的圣物,也不可以发布与圣言不一致的新法令。这些就是此处所指的事。
(关于圣言续)
圣言从最内层到最外层都是神圣的,是神性,这一点对自己引导自己的人来说,并不明显,但对主所引导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自己引导自己的人只看见圣言的外在,并根据圣言的风格来判断;但主所引导的人根据圣言里面的神圣性来判断圣言的外在。圣言就像一座可称作天堂乐园的园子,里面有各种美味和快乐之物,美味来自水果,快乐之物来自鲜花;园子中间有生命树,生命树旁边有活水的源泉,周围有森林树木,森林周围有河流。自己引导自己的人根据乐园的周围,也就是森林树木所在的地方来判断这个乐园,也就是圣言;但主所引导的人根据它的中间,就是生命树所在的地方来判断它。主所引导的人实际上在它中间,并仰望主;而自己引导自己的人实际上坐在周围,目光偏离它而转向世界。
再者,圣言就像里面有营养丰富的果肉的水果,果肉中间是种子的容器,种子的至内层里面则有一种在好土里发芽的活胚芽。圣言又像一个最漂亮的婴儿,除了脸以外,全身一层一层地包裹在襁褓中;婴儿本身在至内层天堂,襁褓在较低天堂,襁褓的总体覆盖层在地上。圣言因是这样的,故从至内层到外在都是神圣的,是神性。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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