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1.启17:13.“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这些人一致认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教会在教义上必须依靠它。这从“有一个心思”和“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一个心思”是指一致;“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是指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教会在教义上必须依靠它;因为“兽”表示圣言(可参看AE 1038节);“将能力和权柄给它”表示承认它是神性真理,教会的教义来自这神性真理。前面说明,高卢派教会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并在那些作为得救手段的事物上,将神性灵感归于圣言的一切细节,没有将同等的神性灵感归于教皇的法令;欧洲的其它教会也是如此;这事的发生是出于主的圣治,免得基督教会被完全摧毁。原因在于,人通过圣言与天堂交流和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交流和结合;通过教皇的言论和法令与天堂并主交流和结合是决无可能的,因为他们不是以拯救灵魂为目的,而是以统治为目的。以统治为目的,尤其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目的的一切法令和法规都与地狱相通,并导致与地狱的结合。由此明显可知,“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的十王”表示什么。
(关于圣言续)
由于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即: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就其在世上的人身而言,主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不能不超出理解,所以要尽可能地再次予以解释,以便理解。论到每一个重生之人,可以说,他就是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因为其理解力的思维来自真理,其意愿的情感来自良善。因此,无论你说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理解力和自己的意愿,还是说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都是一样的。身体只是服从;因为它说人出于理解力所思考的事,做他出于情感所愿意做的事。因此,身体和这些事相互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结果和它的有效原因一样;它们合起来构成人。
正如论到重生之人,可以说他就是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论到作为人的主,同样可以说祂是真理本身或神性真理,是良善本身或神性良善。这一切使以下真理变得清晰,即:就其在世上的人身而言,主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那时祂所说的一切都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后来,当祂去往父那里,也就是与父合而为一时,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真理的灵,真理的灵从祂那里,同时也从祂里面的父那里出来并行进。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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