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182.启3:1.“你要写信给撒狄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这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清楚可知,当从内义或灵义来观之时,可以看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在展开接下来这些话的内义之前,有必要解释并说明什么是道德生活,什么是属灵生活,以及什么是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什么是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
道德生活就是在履行生活的各种责任和职业时,表现得良善、诚实和公正,或说在生活的一切事务和职业中,与自己的同伴在一起表现得良善、诚实和公正;总之,这是世人看得见的生活,因为它是在世人中间所过的生活。但这种生活有两个来源,要么来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要么来源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道德生活本身不是道德生活,尽管它看似道德,因为这样一个人如此表现良善、诚实和公正,只是为了自我和世界;对他来说,良善、诚实和公正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也就是说,要么是为了他可以被提到其他人之上,管辖他们,要么是为了他可以获得财富。他在灵里,或私下独自一人时就以这种方式来思考;但他不敢公开宣称他如此思想的事,因为这会摧毁其他人对他的好感或尊重,从而废掉他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所用的手段。
由此可见,在这样一个人的道德生活里面所潜藏的,无非是优先于其他人获得一切的欲望,因而是其他所有人都可以服侍他,或他可以占有他们财物的欲望;由此明显可知,他的道德生活本身不是一种道德生活;因为他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会把其他人当作自己的奴隶,并剥夺他们的财物。由于一切手段都含有目的的味道,并且本质上与它们的目的具有相同的性质,也因此被称为中间目的,所以这样一种生活就本身而言,无非是狡猾和欺诈。当联结社会的这些外在纽带松开时,如当所描述的这些人在向自己的同胞提起法律诉讼时的情形,这一点就变得清楚、明显;那时,他们只渴望颠覆正义,获得法官的青睐或国王的恩宠,并且这一切都暗中进行,好叫他们可以剥夺其他人的财物;一旦得逞,他们就在灵里和内心充满快乐。这一点在那些看重战争和胜利的荣誉的君王身上看得更清楚,他们内心的最高快乐就是征服各个领域和国家,在凡有抵抗的地方剥夺被征服者的一切财物,甚至剥夺他们的生命。在多数情况下,这也是许多外出打仗之人的快乐。
当所有这样的人成为灵人时(这种事在身体死后随即发生),前面所描述的道德生活的性质在他们身上变得更显而易见。那时,他们因出于自己的灵思考和行动,故会照着他们的爱而冲进各种罪恶,无论他们活在世上时表面上过着多么道德的生活。
但属灵生活完全不同,因为它有一个不同的来源;事实上,它来源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因此,那些属灵之人的道德生活也是不同的,并且是一种真正的道德生活;因为当这些人在灵里思考时(这是他们私下独自一人思考时的情形),他们不是出于自我和世界,而是出于主和天堂思考;事实上,他们的心智,也就是其思维和意愿的内层实实在在被主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与祂结合;因此,主流入他们的思维、意图和目的,并掌管它们,把它们从他们的自我中撤回来,这自我完全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人的道德生活表面上类似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的道德生活;然而,他们的道德生活是属灵的,因为它有一个属灵源头。他们的道德生活只是属灵生活的一个结果,属灵生活是有效原因,因而是它的源头。因为他们出于对神的敬畏和对邻舍的爱而良善、诚实和公正地对待自己的同胞;主把他们的心智和灵保守在这些爱中;因此,当他们成为灵人时(这是他们身体死亡时的情形),就聪明和智慧地思考和行动,并被提升到天堂。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从天堂流入他们,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流入他们。不过,这话并不适用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因为他们的良善不是天堂的良善,他们的真理也不是天堂的真理;但他们却将肉欲的快乐称为良善,将由此而来的虚假称为真理;这些从自我和世界流入他们。由此也可以知道,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何性质,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又是何性质,即: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真正的道德生活,这种生活可称为属灵的,因为它的原因和源头由此而来;而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不是道德生活,可称为地狱的,因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它里面掌权到何等程度,它就在何等程度上是欺诈和虚伪的。
从现在所说的可以推断出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然而表面上却过着道德生活的人当中的外在神圣(外在神圣是指在教会中的敬拜,以及那时的祷告和举止)是何品质,即:这些事无一被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被听到;相反,它们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某种思维中流出,因而从他们的口流入世界。因为他们灵的内层思维充满对邻舍的狡猾和欺诈;然而,提升到天堂正是通过内层实现的。此外,他们在教会的敬拜,以及那时的祷告和举止要么是出于从小养成的习惯,从而变得熟悉,要么是出于相信这些外在事物都是得救所必需的,要么是节日里他们在家里或户外都没有什么事可做,要么是出于害怕被他们的同伴视为缺乏虔诚。而那些从一个属灵源头过一种道德生活之人的敬拜则完全不同,这是一种真正的对神的敬拜,因为他们的祷告被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被听到;事实上,主通过天堂接受他们的祷告。关于这些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68, 484, 529–534节),以及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107节)。此处提前说明这些事,是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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