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55.但启示录所描述的巴比伦是指今日的巴比伦,是主降临以后兴起的;众所周知,它存在于天主教徒当中。该巴比伦比主降临前的巴比伦危害更大,更令人发指,因为它亵渎了主在揭示自己时向世人所显示的教会的内在良善和真理。至于它何等危险,内在何等恶毒,这从接下来的概述明显看出来。
他们承认且敬拜主,却剥夺祂拯救的一切权柄,将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完全分离,并把属于其人身的神性权柄转给自己。因为他们赦罪,准许人进入天堂或将人投入地狱,贩卖救恩,从而擅自将唯独属于神性权柄的特权归给自己。由于他们行使这种权柄,所以可推知,他们各照自己的等级,通过将权力从他们称之为基督代理者的最高者依次转到最低者而把自己变成了神。就这样,他们视自己为主,崇拜主不是为了祂,而是为了他们自己。
他们不仅玷污和歪曲圣言,甚至还把它从百姓那里夺走,免得有一丝真理之光到达他们那里。他们犹以为不足,还要消灭圣言,承认罗马教令中的神性胜过圣言中的神性,以至于把所有人都拦挡在通往天堂的道路之外;因为通往天堂的道路就是承认主,信祂,爱祂;而教导这条路的,正是圣言。因此,没有主藉由圣言的行动,救恩是不可能的。他们极尽所能地扑灭来自神性真理的天堂之光,好叫无知取而代之。无知越甚,他们就越欢喜。他们阻止人们阅读圣言和包含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书籍,以简单人听不懂又缺乏任何神性真理的弥撒形式建立敬拜,以此扑灭天堂之光。此外,他们使自己的世界充满虚假,而虚假就是黑暗本身,会移除并驱散光明。他们还说服普通人相信,神父的信仰会赋予他们生命;也就是说,这信仰是别人的信仰,而不是他们自己的。
另外,他们将一切敬拜都置于一种没有内在的外在,使内在成为空虚,因为这内在没有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然而,神性敬拜只有在它是内在的情况下才是外在的,因为外在从内在发出。除此之外,他们又引进各种偶像崇拜,制造大量圣徒,看见并容忍对这些圣徒的崇拜,甚至向他们,几乎如同向神那样献上的祷告。他们到处展示圣徒的画像,吹嘘他们所行的大量神迹,将城镇、教堂和修道院奉献给他们,又把他们的骨头从坟墓里拿出来,视之为神圣;而事实上,它们污秽至极。他们通过这些手段使所有人的心智从对神的敬拜转向对人的敬拜。
而且,他们利用各种技巧来阻止任何人从这漆黑中出来进入光明,从偶像崇拜转向神性敬拜。他们建造大量修道院,从那里往四面八方派出密探和守卫。他们强取内心的忏悔,包括思维和意图;如果人们不作这样的忏悔,他们就用地狱之火和炼狱的折磨来吓唬他们。凡胆敢出言反对教皇宝座及其权力者,他们都将其关进可怕的监狱,就是所谓的宗教裁判所。
他们做这一切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占有全世界及其财富,过奢侈的生活,幻想自己是至高无上者,而其他人都是他们的奴隶。但这种统治并不是天堂对地狱的统治,而是地狱对天堂的统治,因为一个人,尤其一个教会之人的权力欲,或说对权力的爱越强烈,地狱就越在他身上掌权。这爱在地狱掌权,并构成地狱(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51-565节)。这些概述可以证实,他们那里没有教会,只有巴比伦;因为教会是主自己受到敬拜,并且圣言被诵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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