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X.如果人们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有可能在一天之内被引导信主;
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不通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所接受的东西都不会保留
500.如果神没有赋予人们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么祂能在一天之内引导全世界所有人都信祂;但这是一种假设,源于不理解神性全能的性质。那些不理解神性全能的人可能会认为,要么秩序不存在,要么神既可以违背秩序行事,也可以按照秩序行事。而事实上,没有秩序,创造是不可能的。秩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人成为神的形像;因此,他在爱和智慧上不断得到完善,因而越来越成为这种形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神不断在人里面作工或运作;但如果人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通过它能转向神,并与神相互结合,那么这是徒劳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整个宇宙,以及它里面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从秩序中并按照秩序被创造出来的;由于一切创造都是从秩序中并按照秩序实现的,所以神被称为秩序本身。因此,无论我们说违背秩序行事,还是说违背神行事,都是一样的。事实上,神自己不能违背自己的神性秩序行事,因为这将是违背祂自己行事。因此,祂按照秩序,即按照祂自己,引导所有人,把偏离正道的人和背道的人引入秩序,把不服从或抵抗的人引向秩序。
如果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人也能被创造出来,那么对全能的神来说,还有什么比引导全世界所有人都信神更容易的呢?难道祂不能将这信仰直接和间接植入每个人?不能通过祂的绝对能力及其不可抗拒、持续不断的拯救人的努力或运作直接植入它,通过激起良心的痛苦,或若他拒不接受这信仰,就通过致命的身体抽搐和可怕的死亡威胁间接植入它,或更进一步,通过打开地狱、让手持可怕火把的魔鬼出现,或通过从地狱里召唤出他们所认识、现在看起来像可怕幽灵的死者来植入它?对此,亚伯拉罕对地狱里的财主说的话就是回答:
他们若不听摩西和先知,即使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信服。(路加福音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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