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70

1070.“他们还没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圣爱与圣智 #374

374.⑵意愿和理解

374.⑵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是迄今未知的新事,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属灵领域,它如何不同于属世领域。因此,他们不知道何为对应;因为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并通过对应相结合。我们说,人们迄今不知何为属灵领域,或它与属世领域的对应关系,因而不知道何为对应;然而,这些事本可以知道的。谁不知道情感和思维是属灵的,因而情感和思维的一切都是属灵的?谁不知道行为和言语是属世的,因而行为和言语的一切都是属世的?谁不知道正是属灵的情感和思维使人行动和说话?由此谁不知道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是什么样的对应关系?难道不是思维使舌头说话,情感和思维使身体行动吗?两个层面截然不同:我不说话也能思考,不行动也能意愿。我们还知道,身体既不会思考,也不会意愿,但思维会降至言语,意愿会降至行为。

此外,情感不是从脸上发光,在脸上呈现出自己的形像吗?这是众所周知的。情感本身难道不是属灵的吗?脸上的变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表情,难道不是属世的吗?谁不能由此断定有一种对应关系存在,因而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由于心智的一切都与情感和思维,或也可说,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肺有关,所以谁不能得出结论:意愿与心并理解力与肺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这些事迄今仍不为人知,尽管它们原本可以为人所知,因为人们已经变得如此外在,以至于除了属世领域之外,不愿承认任何东西。这已经成了他们爱的快乐,因而成了他们理解力的快乐。结果,将思维提升至属世领域之上,直到脱离任何属世事物的某种属灵事物,对他们来说是没有吸引力的。因此,由于他们的属世之爱及其快乐,他们只能将一种属灵实体视为一种更纯的属世事物,将对应关系视为某种通过一种连续方式流入之物。事实上,纯属世人无法思考脱离属世领域的任何东西;对他来说,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

这些事都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下信条已经将一切宗教事务,也就是被称为属灵的一切,从人的视线中逐出去了,即:宗教会议和一些领袖所颁布的神学事务因是属灵的,故要不加思考地相信,因为如他们所说的,这些事超越理解力。因此,一些人以为属灵事物就像飞在外太空大气层之上的鸟儿,超出了视力范围;而事实上,它就像在眼睛近处飞行的天堂鸟,甚至用它那美丽的翅膀触碰瞳孔,渴望被看到。我们所说眼睛的视力是指理解力的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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