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7

107.启2:6.“

107.启2:6.“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表示源于神性的对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之人的厌恶,因这种分离而没有生活。这从“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作为”和“尼哥拉派”的含义清楚可知:“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是指厌恶,它之所以表示源于神性的厌恶,是因为经上说“这也是我所恨恶的”;“作为”是指属于心智的事物,作为从心智发出(参看AE 98节);“尼哥拉派”是指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的人,如此行的人没有生活。那些将仁与信分离的人之所以没有生活,是因为一切属灵生活都属于仁爱,无一属于与仁分离之信。事实上,知道和思考属于信,而意愿和实行属于仁。那些将仁与信分离的人不可能知道是什么构成天堂和与人同在的教会,因而不可能知道是什么构成属灵生活,因为他们不在自己里面,而是在自己外面思考。在自己外面思考就是只出于记忆思考;因为记忆在这个人之外,可以说是一个外院,经过这个外院而有一个进入房屋及其内室的入口。此外,天堂无法流入在人之外的思维,因为天堂流入在人之内的事物,并通过这些事物流入在他之外的事物。这就是为何他们无法被教导是什么构成天堂和教会,或永生。因为每个人都从天堂,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被教导那些属于永生的事;因此,他通过他的生活,或通过他的灵魂和内心被教导。人若以为那些将仁与信分离的人能处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大大受骗了,因为这些人以为一切都来自他们自己,丝毫不来自天堂。人以为来自自我,而非来自天堂的东西都是虚假,因为那时他在黑暗里,而不是在光中思考。在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里面的一切光必都来自天堂。

诚然,教会里有许多人声称教会的本质是仁爱,而不是分离之信;但声称并相信这一点,却不过一种仁爱的生活,就是没有将它当成本质,只是说是这样。因此,这些人和那些说信是本质的人一样,因为对他们来说,仁是唯信的问题,不是生活的问题;因此,他们无法被光照。在灵界,仿佛光的某种雪白的东西会出现在这些人身上;但这种雪白的表象所来自的光是属世的;这光具有这种性质:当天堂之光,也就是属灵之光流入时,它就变成黑暗。这些人住在灵界的左边,几乎在西北角。只有那些将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应用于生活的人才是聪明的。

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与它们相一致的生活良善的人有可能和那些处于知识,并通过这些知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一样过着一种道德生活;然而,他们的道德生活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因为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没有出于宗教诚实、公正、良好地生活;那些没有出于宗教如此生活的人无法与天堂结合,因为正是宗教使得一个人属灵并将他与纯属灵的天使结合在一起。出于宗教过良好的生活就是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这是圣言所教导的,还因为主就是如此吩咐的;但不出于宗教生活就是仅仅由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而思考、意愿和实行。后者因只关注这些法律而只与世界结合,这些法律是为世界而制定的;而前者仰望主,并由此与主结合。外邦人得救只因这一事实:他们关注宗教,思想并声称他们应这样做,不应那样做,因为那样做会违背他们宗教的律法,从而违背神性;当他们如此思想,并相应地行事时,属灵生活就被赋予他们;对他们来说,属灵生活具有这种性质:后来在灵界,他们比那些在自己所做的任何事上不考虑圣言,或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的基督徒更容易接受真理。

那些不出于宗教思考的人没有良心,因为他们不是属灵的;因此,如果他们的外在约束,也就是对法律和丧失名声的惧怕被除去,他们就会冲进各种罪恶;而另一方面,如果外在约束,也就是对法律和丧失名声的惧怕,从那些出于宗教思考的人那里被夺去,他们仍行事诚实、公正和良好;因为他们惧怕神,并被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保持在服从和仁爱的生活中,他们与主结合。那些将仁与信分离的人被称为“尼哥拉派”,这主要是由于这个词在天堂发出的声音,因为它的声音来自真理或信仰,而不是来自良善或仁爱。从圣言中的词语可以知道它们是涉及良善还是涉及真理,因而也可以知道它们是否涉及这一个与那一个的分离(参看《天堂与地狱》,241节)


揭秘启示录 #766

766.“她又要被火

766.“她又要被火烧尽了。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他们会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那要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主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将自己判入地狱;因为他们一感觉到天使气场由主那里从天流下,就逃之夭夭,将自己投入地狱,这一点从前面所说明的事可以得到证实(233,325,339,340,387,502节)。
“火”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参看468,494节)。地狱之爱就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因为凡陷入此爱的人皆照其程度而爆发忿怒,对那些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而属巴比伦的人则仇恨和报复那些否认他们当被敬拜和尊崇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唯独主在天上被敬拜和尊崇,无论敬拜任何人而不敬拜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变成对祂的仇恨,旨在让他们可以被敬拜的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要被火烧尽了”所表示的。“被火烧尽了”是指对亵渎神圣事物的惩罚(参看748节)。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巴比伦,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与你反对;我必使你从山岩滚下去,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比伦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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