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实存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实存(或显现)或发出。
975.启16:6.“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这从“血”、“流血”、“圣徒”和“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是指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就是歪曲它(参看AE 329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但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AE 325a节);“圣徒”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故是指圣言。“先知”是指那些教导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参看AE 624b-e节)。因此,“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
(关于第五诫续)
前面说过,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就在何等程度上行善,他所行的善就是圣言所说的善行,因为它们是在主里面做的;还说过,人在何等程度上远离反对这些作为的邪恶,这些作为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良善,因为它们在何等程度上是从主而做的,不是从人而做的。然而,作为照着功用的杰出程度而或多或少是良善,因为作为必是功用。最好的作为就是那些为了教会的功用而做的作为。就良善或良善的品质而言,接下来就是为了祖国的功用而做的作为,等等。功用决定了作为的良善或作为的良善品质。对人来说,作为的良善或良善品质照着真理的丰富而增长,它们是出于对这些真理的情感而做的。一个远离如罪的邪恶之人渴望知道真理,因为真理教导功用和它们良善的品质。这就是为何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渴望结合。因此,这样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学习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更智慧、更充分地行善:更智慧是因为他知道如何区分功用,如何以公平和公义来执行功用;更充分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存在于功用的执行中,并形成对真理的情感所产生的属灵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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