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实存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实存(或显现)或发出。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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