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出现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出现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出现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出现(或显现)或发出。
503.对此,我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听说召开了一次集会,要讨论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次集会发生在灵界。出席的有来自各个地区或方位的学者,他们在以前所生活的世界上曾思考过这个主题,也有许多人参加过尼西亚议会前后大大小小的议会。他们聚集在一种圆形圣殿中,就像在罗马被称为万神殿的圣殿,万神殿以前被奉献用来敬拜所有的神,但后来根据教皇的法令,它专用于敬拜所有神圣的殉道者。在这座圣殿中,沿着墙壁似乎有祭坛,而每个祭坛旁边都有低矮的长凳,会众坐在这些长凳上,胳膊肘靠在祭坛上,就像靠在许多桌子上一样。他们没有指定会议主席来担任他们的领导人;相反,每个人在欲望的促使下,或当感受到冲动时,都会冲到他们中间,倾吐心里的东西,发表自己的意见。令我惊讶的是,集会的所有成员都充满了证据,证明人在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并嘲笑在这些事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观念。
所有人一聚齐,其中一个人就突然冲到中间,大声发表他的以下意见:“人在属灵事物上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并不比变成盐柱的罗得的妻子更多。人若拥有比这更多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肯定会凭自己将我们教会的信仰硬性归于自己,这信仰就是,父神出于祂的整个自由和美意在祂愿意的时候将信仰白白地赐给祂所愿意的人。如果人能出于任何自由或美意将这信仰硬性归于自己,那么对神来说,这美意和白白的恩典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的信仰,这颗在我们面前日夜闪耀的星星,会像流星一样在空中消散。”
在他之后,另一个人从长凳上跳起来说:“人在属灵事物上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并不比一个动物,甚到一条狗更多;因为他若拥有,就会凭自己行善;而事实上,一切良善都来自神,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人就不能得什么。”在他之后,又有一个人从座位上跳起来,在会众中间提高嗓门说:“人在属灵事物上,甚至在对它们的辨别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像猫头鹰在白天看不见,或仍藏在蛋壳里的小鸡看不见一样。在这些事上,他和鼹鼠一样完全是瞎的;因为他若目光锐利,清晰地感知到信仰、救赎和永生的事,就会以为他能重生并拯救自己,甚至试图这样做,从而通过累加功德,或不断将功德归于自己而亵渎自己的思维和行为。”然后,另一个人冲到中间,发表了这样的观点:“人若以为自亚当堕落后,自己能意愿或理解任何属灵事物,就是疯狂的,并变成一个疯子,因为这时,他会以为自己是一个小神或一种神明,凭自己的权利分享神性能力。”
紧随其后的另一个人气喘吁吁地冲到中间,腋下夹着一本名为《协和信条》的书;如他所说的,福音派现在对着这本书的正统观念发誓。他打开这本书,从中读了以下摘录:“人对着良善完全败坏和死亡了;因此,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丝属灵力量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做好准备,或在被提供时理解它,或从自己那里并凭自己能接受它,或在属灵事物上能理解、相信、拥抱、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合作,或应用于恩典,或使自己适应恩典,或凭自己为他的归依或半部分或最小程度地做出任何贡献。此外,在关注灵魂救赎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或像没有生命的木头或石头,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尽管如此,他仍拥有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支配他的外在肢体,参加公共集会,听圣言和福音。”这些段落出现出现在我的版本中(656, 658, 661-663, 671-673页)。听到这些话,他们都挤在一起,一起喊道:“这真是正统。”
我站在旁边。专心听着所说的这一切;我的灵在我里面燃烧,我大声问道:“如果你们在属灵事物上把人变成一根盐柱,一个动物,又瞎眼又疯狂,那么你们的神学是什么?神学的一切教导,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都是属灵的吗?”对此,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说:“在我们整个神学体系中,没有理性所理解的任何属灵事物。它里面唯一属灵的东西就是我们的信仰;但我们已经小心地严格关闭了这一点,以防止有人调查它;我们特别注意,不让一丝灵性之光或属灵之光从中逃脱出来,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此外,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或选择对这种信仰没有一丁点贡献。我们还将仁爱从一切属灵事物中完全移除,把它变成纯道德的,对十诫也是如此。关于称义、罪的赦免、重生、从而救赎,我们不教导任何属灵事物;我们说,信仰产生这些作为;但至于如何产生的,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用悔罪来代替悔改,为了避免这悔罪被认为是属灵的,我们把它从信仰中完全移除了,甚至(它与信仰)没有任何最微小的接触。关于救赎,我们只采用纯属世观念,即:父神把整个人类都包括在诅咒的宣判中,祂的儿子把这个诅咒担在自己身上,让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从而打动祂的父亲感到怜悯;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观念,你在其中找不到任何属灵之物,只会发现属世之物。”
对此,我之前的愤慨仍在持续,我说:“如果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不就成了动物吗?不正是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把他提升到野兽之上吗?没有它,教会不就是一张丰满的黑脸,只有眼睛露出一点白吗?没有它,圣言不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空书吗?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人要爱神、爱邻,也要相信,再者,人在他的爱和信的层次上拥有生命和救赎更常被宣布和吩咐的呢?每个人都有能力理解并实行在圣言和十诫中所吩咐的事。除非神赋予人们做这些事的能力,否则祂怎么能命令并吩咐人们去做它们呢?
“告诉任何心智没有被神学问题上的谬误堵塞的乡下人,他在信仰和仁爱,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问题上,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一样没有能力理解和意愿,甚至没有能力适用于它们,并适合接受它们。难道他不会由衷地嘲笑你,说:‘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更疯狂的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为什么要麻烦牧师,费心听他的讲道呢?教堂和马厩有什么区别?敬拜和犁地有何不同?说这种话真是疯了!愚蠢至极。谁会否认一切良善都来自神?神已经赋予人凭自己行善,以及相信的能力。’”听到这些话,他们都惊呼道:“我们出于正统以正统的方式说话;但你却出于乡下人的观念以乡下人的方式说话。”于是,一道闪电突然从天而降,为避免这闪电烧灭他们,他们成群结队地冲出去,各自逃回了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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