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8.启17:12–14.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这些人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
“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1069节);“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1070节)。
“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这些人一致认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教会在教义上必须依靠它(1071节)。
“这些人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表示他们必与淫妇所指的那些人争论圣言的神圣性和主拯救人类的权柄,主将拯救那些愿意通过圣言被祂引导,而不是被那个女人,就是淫妇引导的人(1072节);“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全能的(1073节);“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表示那些爱主、爱邻,并拥有仁之信的人拥有关于主的神性能力和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真理(1074节)。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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